Re: [FB] 李茂生FB:肯亞案我國無管轄權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4/17 10:02), 編輯推噓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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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心要斷詐騙犯的話 最重要的還是洗錢防治 現在就算抓到的 也多數都是很末端的執行者 這些人就是個打公仔 免洗的要多少有多少 每次最幕後的主謀不是抓不到 就是錢早洗出去了 根本追不回來 有這些錢 要隨時東山再起還不容易 詐騙的金額都這麼龐大 怎麼這麼容易就讓他轉到國外去了?? 不過不意外啦 從這次巴拿馬事件就可以知道 洗錢的管道朝中有人在用阿 這要是斷了會讓某些人很不方便的 台灣應該也沒有好到哪裡去就是了 話說台灣洗錢防治中心又是在法務部底下?? ※ 引述《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之銘言: : 照這樣看來,要解決歡迎詐欺犯回來的問題只有兩條路 : 提高詐欺刑責或是廢除3年以下不罰這件事 : 不過顧立雄前幾天才在立法院說現在詐欺犯判很重了 : 應該沒辦法修法提高刑責 : 顧立雄還支持廢除死刑呢!你怎能不愛顧立雄 : 感謝顧立雄,讚嘆顧立雄 : 看來只能廢除3年以下不罰這條路可走了 : 現在立法院多數黨...... : ※ 引述《becool996 (冷月紫米)》之銘言: : : FB卦點說明:關於肯亞案我國無管轄權,除非認為兩岸協定地位高於刑法。 : : FB連結: : : https://goo.gl/RYSRAi : : FB內容: : : 首先必須分兩個層次來討論。 : : 國人在國外犯罪,不論是否與隔地犯規定有關,基本上外交單位基於職權都應該關切, : 有 : : 沒有管轄權一事,根本不在考量範圍內。然而,這應該不是法務部的權責。這是第一層 : 次 : : 的問題。 : : 當基於隔地犯或屬人主義規定,我國有管轄權時,法務部就應該開始有積極作為。姑不 : 論 : : 隔地犯規定,僅就屬人主義而言,最低刑度三年以上者,我國才有管轄權。339之4絕對 : 不 : : 在處理範圍之內。縱然基於政治考量,把嫌疑人帶回國內,無刑事管轄權就是無刑事管 : 轄 : : 權。縱然中國把相關資料傳送給我們,我們仍舊無管轄權。除非你認為,刑法的規定就 : 是 : : 開玩笑,兩岸間的協定超越刑法規定。不過,顯然現在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99.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858521.A.DAC.html

04/17 10:06, , 1F
全部都在國外怎查? 又不是每個洗錢的都是阿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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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哪國的被詐騙 錢洗出國 那國的洗錢防治就根本有問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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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懶趴防治。就沒有國家要鳥台灣在那邊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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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超高的好嗎...錢都不知道轉幾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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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美國人你送往中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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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0:22, , 6F
推,所以那個巴拿馬文件呢?拉椅子...
04/17 10:22,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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