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幹你娘 無罪推定原則 很難嗎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4/16 11:45), 編輯推噓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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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kuanchung (Whitesnake)》之銘言: : 突然想到在2004年 : 台灣某個余姓演藝圈大咖的胞弟 : 在廈門因被控走私市價上億的海洛英 : 後來被廈門中級法院判處死刑 : 聽說槍決後屍體被曝屍八天 : 當時記者有採訪這位余姓綜藝大哥看法 : 他回應態度好像也挺冷淡的 : 當時是阿扁執政時期 : 台灣這邊好像也沒人出來要求對岸放人 : 或是質疑是台灣人遭到對岸栽贓 : 台灣人在對岸被槍決應該比這次事件嚴重吧 : 怎麼對比當時和現在,氛圍差這麼多? 幫你解惑一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75條: 在大陸地區或在大陸船艦、航空器內犯罪,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但得 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 反過來說你在大陸犯罪當然是依那邊的法律受審 法條附給你~不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71.2.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778355.A.89D.html

04/16 11:50, , 1F
所以他們才挑肯亞當基地,真是驕傲的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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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03, , 2F
這條不是這樣解的好嗎,其中一個意思是指prc跟roc都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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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空間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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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04, , 4F
是指我們還有管轄權,當然是用我們自己的刑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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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是指受中國審判處罰後,台灣仍得審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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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說余天他個還弟的案子,請用大陸法律說明,用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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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條例有點打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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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08, , 8F
老哥您的法律見解真是獨霸一方!敬佩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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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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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3:51, , 10F
你什麼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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