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死刑到底有沒有威嚇力?消失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10年前 (2016/03/31 15:06), 10年前編輯推噓7(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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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長)》之銘言: : 只是我有點失望,因為我本來還期待他能針對這兩點打我臉的呢... 我用一篇文章回你的一句話,應該很夠誠意了。 大凡辯論,雙方一定要先對要辯論的對象(或概念)取得共識, 然後才能繼續討論下去。 如果雙方對某現象或概念, 有南轅北轍的定義, 那麼雙方就要先證明為什麼自己的定義比較正確。 好比我的定義能解釋更多經驗現象啦 我的定義符合理論推演啦... 巴拉巴拉... 死刑有沒有威嚇力,是個犯罪學上的老問題。 但幾乎沒有意外地, 犯罪學家幾乎都同意, 死刑威嚇力(deterrence)、或威嚇效應(deterrent effect) 是指作用在非死刑犯的一般大眾身上的效應。 那大部分的犯罪學家怎麼看死刑有沒有威嚇應呢? Michael Redelet & Traci Lacock在2009年 發表在The Journal of Criminal Law & Criminology的文章 Do Executions Lower Homicide Rates?: The Viwes of Leading Criminologists 藉由問卷調查訪問了大部分頂尖的犯罪學家, 88.2%的犯罪學家根本不同意死刑有嚇阻效應 (http://www.deathpenaltyinfo.org/files/DeterrenceStudy2009.pdf) 那還有11.8%呢? 這篇文章很好心地也把少數派的意見陳述出來 在這篇文章的第一頁底下就列出好幾個研究 是支持死刑有嚇阻效應的 好比2002年的研究Murderous Pardon 作者Naci Mocan證明每執行一次死刑可以減少5到6個殺人案 而每寬恕了三個死刑犯就會額外多出1-1.5件殺人案 Paul Rubin跟他的同僚也指出, 每一次執行死刑能嚇阻約18起殺人案 Dale Cloninger和Roberto Marchesini的研究指出, 在德州每一次執行死刑可以嚇阻約11-18次殺人案 還有一些犯罪學家支持類似觀點的,不翻譯了。 儘管這些人只是犯罪學家中的11.8% 但他們跟88.2一樣, 他們討論的嚇阻效應,是指對死刑犯以外的社會大眾的嚇阻能力。 廢話,殺雞儆猴的目標本來就在猴子, 誰那麼白癡會去在乎已經待宰的雞怕不怕被屠宰啊? ------------以下開始罵人---------------- 尚市長,你現在知道你的問題在哪裡嗎? 福田孝行這個case, 根本不是主流犯罪學家在討論嚇阻理論的嚇阻對象啊。 犯罪學中嚇阻效應的對象, 明明就是指刑罰對非犯罪人的社會大眾能否收到預防犯罪、殺雞儆猴效果。 你卻把嚇阻效應拿去指涉一個已經被判死刑的死刑犯, 然後你覺得死刑犯怕被執行死刑叫做有嚇阻力。 張冠李戴、偷換概念,然後還敢在那裏大聲說別人沒辦法打你臉。 下次你要秀下限前, 拜託去看看那些11.8是怎樣在進行討論的, 不要再給文組丟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198.217.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9408013.A.6F4.html

03/31 15:12, , 1F
讚喔 兇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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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如何解釋福田在被判死後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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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教化成功囉,人性本善囉。怎樣? 反正絕對不是犯罪學討論的威嚇效應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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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沒有嚇阻作用 那無期徒刑有沒有嚇阻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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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udition (71.198.217.240), 03/31/2016 15: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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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跳針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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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是說你跳針護航尚市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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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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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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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瑞凡 尚市長是廢文製造機 跟他認真就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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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udition (71.198.217.240), 03/31/2016 15: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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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犯罪學家都是文組廢柴,說的話能信才有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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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其實這篇除了尋仇之外 還不錯 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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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他認真屁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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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廢死會無視這篇 因為他們只想著要殺人而已 殺殺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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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so se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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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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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教化真厲害,教化到判刑了才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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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那位尼可拉斯兄也不懂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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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也說明了有人搞錯重點,明明nico說不出個有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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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尼可拉斯兄懂不懂這些不重要啊,重要的是尚市長你覺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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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文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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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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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講的"嚇阻"跟我說的"威嚇"是不同的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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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那邊玩浪費大家時間的文字遊戲 說清楚講明白:有哪個犯罪學家在講刑罰的威嚇(或嚇阻)時 是指作用在犯罪人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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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說,我講東他講西,沒有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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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所以市長才在跟他辯駁,結果現在反而怪市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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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udition (71.198.217.240), 03/31/2016 15: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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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只是抓他的語病打吧,一切照你說的事情就解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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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沒有交集,也是因為你們在自己弱勢的地方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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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叫語病,而是尚市長犯了把刑罰的標的混淆的根本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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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誤會了我的意思...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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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15:59, , 2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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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尚市長的文就說過了啊!要有刑罰要有嚇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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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在事情發生之前。都發生了,還嚇阻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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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跳針,福田是因為知道自己不會被判死刑所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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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殺人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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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還利用3分針七分假資料來使自己站的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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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以來的辯論(作戰)模式就是用這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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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學者的證明方法,感覺還滿搞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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