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警察搜身的八卦

看板Gossiping作者 (Lai)時間18年前 (2006/02/11 16:24), 編輯推噓28(2806)
留言34則, 2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1 (看更多)
不知道這算不算八卦 但我想不是每個人都被搜身過 所以把內容貼上來 也許有版眾可以參考(?)的地方 如果覺得不符版規請版主D掉吧 這是剛才遇到的事 地點跟我上一篇文章差不多 都是在板橋誠品附近 我午餐吃完拉麵後想去抽根煙 就在附近走啊走 想找個沒什麼人的地方 後來到了一個公園 這個公園裡有兩個涼亭 一個有石凳(靠壁長條的那一種) 一個沒有 有石凳的那個涼亭有位街友在睡覺 所以我在另外一個涼亭點了煙開始抽 抽到差不多一半的時候 眼前忽然出現一張紅色證件 我看上面寫了「服務證」三個字 然後就被收回去了 (他拿證件的時候有說一些話 不過沒聽清楚) 定神一看 有兩個穿便服的人站在我旁邊 看來他們是有練過的 我完全沒發現有人接近 不過這兩位老兄看起來都有點胖 (不太會形容 就是常常廟口迎神賽會看得到的那一種) 年紀比較大的應該差不多四十出頭(姑且稱他為A) 年紀比較小的我猜接近三十歲 證件是他拿給我看的(那他就是B了) B還蠻有禮貌的 問我證件可不可以拿給他看 我就把身份證拿給他看了 他看了很久才還我 不過他手上沒拿什麼儀器 我很懷疑他看得出什麼名堂 = = (途中還驚呼「K?」 我就告訴他我是苗栗出生的 所以字首是K) 老鳥A比較不客氣一點 由他負責盤問我 不過我不會覺得很怕 反而覺得很新鮮 A: 「你在這裡幹什麼?」 我:「我在這裡抽煙(晃晃手上的煙跟飲料)」 A: 「為什麼在這裡(抽煙)?」 我:「(指指垃圾桶)因為那邊有垃圾桶」 A 「你住哪裡?」 我:「土城」 A: 「那怎麼跑到這邊來?」 我:「因為我家那邊的金石堂倒閉了,所以來這邊的誠品書局看書」 A: 「(指指我的袋子),裡面的東西可以給我看一下嗎?」 這時候我下意識本來想開給他看 手碰到拉鍊的時候 我忽然停下來 問他:「如果我不想給你看怎麼辦?」 (因為之前我好像看過文章 說可以拒絕) A很不耐煩的說:「不要聽別人亂講 剛剛已經給你看了(指證件),就是要你配合。」 事後想想 他應該是心虛吧 此為後話 按下不表 我想了想 袋子裡面好像沒有什麼犯禁的東西 就開給他看了 裡面有幾張資料光碟 幾張DM 一些舊文件 還有我的隨身碟 A一直催促我翻給他看 而且口氣很急 我的隨身碟是放在一個小錦囊裡 他特別感興趣 一直叫我開給他看 我拿出來給他看以後說:「你有沒有帶筆記型電腦 我可以插給你看」 他好像沒聽出我的奚落之意 只有搖搖頭 他在檢查的過程中 從頭到尾都沒碰到我的袋子 一來可能是因為法律規定(後面會講) 二來也許是怕我趁他雙手拿東西的時候偷襲他跟他的伙伴然後落跑 反正他確定我這個人沒問題以後 B才把我的證件還我 (同上面的二來 怕我落跑吧) 差不多到這邊告一段落 臨走前還放了一句話:「這邊很危險 不要在這邊逗留」 然後兩個人就去盤問在睡覺的街友 然後我看看遠方 很多老先生老太太帶著孫子孫女還有家裡的小狗出來溜達 .....這裡真的很危險嗎? 被搜完以後我想 他們應該是來抓毒品的吧 因為他們對我的小錦囊特別感興趣 裡面也只放的下毒品 雖然沒什麼事 不過我還是很介意他們叫我開背包給他們看 所以我還是照著原訂計畫到了誠品書局 但是不找原本要找的書 而是去法律那區看 找了四五本書以後 終於找到我要的東西了: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七條 (查證身分必要措施)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采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 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 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 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根據這條文裡的第四款 我沒有什麼明顯事實可以認定帶了什麼可以自殺自傷傷人的玩意 所以他們沒有權力搜查我的隨身物品 而根據下面的補充敘述 我的身份已經交代得非常完整 所以他們也沒有權力帶我回去泡茶泡三小時 所以--他們的搜查行動是「違法」的 我不是要教大家怎麼整警察或是嗆聲 只是這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 要懂得保護 (尤其是你身上有什麼不太妙的東西時.....) 但是警察常常都會「忘記」告訴你 至於什麼情況下警察可以合法得要求搜查房屋或隨身物品呢? 就是有搜索令的時候 書上有標示出來要注意的地方 大概就是手寫的部分都要注意 印刷的不用 不過搜索需要搜索令有三個例外: 一.自願搜索 就是沒有搜索令可是硬來 搜完以後警察會叫你簽一個文件 名字我忘了 反正意思就是說我配合警察搜索乃出於自願 事後不會追究云云 警察的態度會誤導你認定這是一個必備的程序 不簽不行 一般人一輩子都沒什麼被搜索的經驗 所以就傻傻的簽了 上次朱立倫硬抄非常光碟 說是自願搜索 今天想來 大概就是這一招 如果碰到這種鳥事 請記得死都別簽 去告他 如果你很狠 可以順便說現金少了十幾萬什麼的... 二.附帶搜索 警察逮捕嫌犯或現行犯時 為了控制現場及避免危害 所以可以對目標對象展開搜身 這沒什麼問題 三.緊急搜索 聽名字就知道 情況非常緊急時專用 可以不需要搜索令 不過特色是必須由「檢察官」發動 警察是無權這樣做的 所以警察如果說是緊急搜索 可以問他帶隊檢察官是哪位 如果警察邀你去協助辦案 要不要去隨你高興 如果沒看到拘票 他不能逼你去 不然可以告他 另外如果有一天 你被逮捕或拘提 請記得 你有「緘默權」以及「找律師」這兩種權利 就是除了「基本資料」以及「我要見我的律師」以外什麼都別說 當然也可以說一些不著邊際的廢話: 「敢動我? 我可是柏油罩的」 「我是硬漢!!!」 「我是男塾塾長江田島平八!!」 「哼哼哼 我可是批踢踢鄉民」 但是有可能激怒警方 所以不建議使用 另外偵訊時 請要求你要「連續」錄音錄影 不然什麼都別說 只重複你的基本資料和你要見律師 還有如果做完筆錄後 你可以要求你要看筆錄 並且對於陳述不當的筆錄你可以要求新增修改刪除 不然你有權利不簽名 如果警察刑求你 請不要忍氣吞聲 去驗傷 然後告他們 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書中說如果你並不自由 請至少讓法警記下你的傷勢 大概印象中比較有用的是這些 畢竟我沒買那本書 如果有疑問可以提出來 -- 「看來我們是住在一個上帝遺棄的地方啊!」 「你見過任何一個上帝時時眷顧的地方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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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我是批踢踢鄉民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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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8:30, , 2F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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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18:30, , 3F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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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了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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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24小時以內要移送地檢署或釋放 警察會比你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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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柏油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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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I有在看也可以多少學到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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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動我? 我可是柏油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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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人家是給愛撫妻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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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警察也不能隨便臨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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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學到不少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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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同法第十九條,對於警察非法臨檢或措施可表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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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若要繼續執行,必須開書面紀錄書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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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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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引因而造成的損失,可據此提起行政爭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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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 我可是柏油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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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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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哼哼 我可是批踢踢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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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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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0:49, , 22F
推「哼哼哼 我可是批踢踢鄉民」。。。這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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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學期剛好有上民法課 老師有補充 雖然警察沒權力強制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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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自己一個人 遇到兩三個警察 還是配合一下 因為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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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0:51, , 25F
不知道他會做出啥事 = =識時務還是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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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0:53, , 26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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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1:36, , 27F
好文 學到很多~ψ▔▽▔γ#~☆
02/11 21:36, 27F

02/11 22:41, , 28F
緊急搜索那部分講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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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3:20, , 29F
樓上的我覺得沒有錯阿 緊急搜索一般是指刑訴131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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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3:21, , 30F
第一項有稱之為逕行搜索或拘補搜索 一般警察無搜索票也可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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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20:39, , 31F
樓上指的是第二項 附帶搜索嗎??
02/12 20:39, 31F

02/12 21:17, , 32F
可以參考535號解釋 是有關警察臨檢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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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13:22, , 33F
釋字535跟警察職權行使法請參照!!
02/13 13:22, 33F

05/06 00:22, , 34F
推 大家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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