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警察搜身的八卦
※ 引述《howardly (蘆筍比菜頭)》之銘言:
: 跟警察有關 跟搜身無關 但是同樣都是跟自己的權益有關
: 電信警察再一次說明,上述概念,並再說一次手機遺失一般就是這麼處理。
: 除非分局認定是竊案,才會主動偵辦。
: 電信警察也有些不耐煩,
: 他說,你們去報案,承辦分局便會幫你們解釋,不過一般就是協尋
強者我朋友遇過兩件跟警察有關的事
有一次他掉了機車去報案後隔天在附近找到,於是馬上回派出所請求員警在
附近等候以逮捕竊賊
警察回答說 我們很願意但是最近要選民意代表 我們的人都被派去當保鏢了
所以沒有人力可以支援做這種事 如果你願意在那裡等 發現人物後通知我們
我們很感謝你...八拉八拉 後來他只好摸摸鼻子把車牽回去並且換鎖
事隔多年 他就讀某校刑法組並且取得律師司法官資格結果在某pub掉了東西包含手機
再度去派出所報案時 警察告訴他..東西如果離開你身邊超過三公尺就不叫竊案
所以你的東西如果你沒隨身攜帶而被別人拿走時..我們不能用竊案幫你處理
八拉八拉的當場開起刑法分則的課.... 後來他還是也只能摸摸鼻子離開
要求鎖定手機發話點 也沒個屁用 用上級不答應作為搪塞的理由
後來那個案子不了了之...在刑事局和派出所間皮球踢來踢去不知道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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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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