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生活] 警察搜身的八卦

看板Gossiping作者 (augur)時間18年前 (2006/02/12 01:4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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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wardly (蘆筍比菜頭)》之銘言: : 我提出疑問,指出該手機尚未關機,因此能查出發訊點,為何不趁此抓小偷 查出發訊基地台位置沒有用 那只能知道你的手機目前的所在區域 不能知道到底被誰持有 除非他有盜打出去或是插上另一張SIM卡 藉由約談另一方通話對象,或是查SIM卡申請人資料查出撥話的人是誰 如果插的卡是外勞卡或其他用人頭買來的 追查上更複雜 而且調通聯紀錄是要警察自己出錢的 除非是檢察官或法官的命令電信公司才會免費提供 這種案子警察處理的優先順序並不高 : 電信警察再一次說明,上述概念,並再說一次手機遺失一般就是這麼處理。 : 除非分局認定是竊案,才會主動偵辦。 : 這次我就有些不平,我就問他 那請問怎樣才會被認定竊案? : (因為該情境為 我們距離15~20公尺左右,中間沒有狗或不明生物靠近我們的東西 : 但是確實有數位民眾、老盃盃坐在附近) : 電信警察也有些不耐煩, : 他說,你們去報案,承辦分局便會幫你們解釋,不過一般就是協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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