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讓"市"單純化

看板Geography作者 (閔碩)時間12年前 (2013/05/24 02:17), 編輯推噓39(39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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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市"單純化 在台灣,"市"可是指直轄市,如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等。 也可以指省轄市,如新竹市、基隆市、嘉義市。也可以指縣轄市,如彰化市、 屏東市、竹北市、斗六市、花蓮市..等。 當初的"三都十五縣"的概念就是朝向縣市之間合併,縱使後來的台南縣市與將來 桃園縣也是升格直轄市,但基本不悖離此原則大方向。因此省轄市的基隆市與新 竹市與嘉義市與周邊縣市合併已是確立。 縣轄市在桃園縣升格之後,人口在15萬以上的縣轄市只剩彰化市、屏東市、竹北 市。其餘如斗六市、花蓮市、台東市、苗栗市、南投市、太保市、朴子市、馬公 市等人口皆在15萬以下的縣府所在地。 所以省轄市與縣轄市都可以考慮退場機制。因為將來要升格的地方已經幾乎是零 ,而現存的也一一減少。就讓"市"單純只是一個地方層級在使用(直轄市)。也就 不會讓人有現在"一市三化"的混淆感... 同時修法讓縣徹底"直轄化",將縣轄行政區域通通改制為"區"。也就是第一級行 政區域直轄市+直轄縣。第二級行政區域為"區"。直轄市與直轄縣依人口區分標準 ,例如150萬人口以上可申請直轄市。150萬人口以下為直轄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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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根本不需要有直轄縣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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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如拿李鴻源提的6直轄市來改(不管總數是6還是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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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像南韓那樣 大縣(道)/直轄市 - 大鄉(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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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了 台灣應該不需要到三級 兩級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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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鄉鎮也太小了 沒什麼影響力 全被市拿走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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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級統一叫市,2級按人口&發達程度叫區/郡直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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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李的策略也有提到鄉鎮整併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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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我就覺得T的論調眼熟,原來在捷運版提過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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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先升格爽到了的都市開始要排擠沒升格的小市了嗎?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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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直轄市根本就是笑話~等阿共統一台灣再重新調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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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共應該就直接設台灣特別行政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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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同意沒有設直轄縣的必要....一律統用直轄市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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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不要再區分名稱了,以財劃法統一依各項指標規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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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道,我國統治區域不大,實在無必要區分兩種以上的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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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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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不但不會給民眾大小眼,次等公民之感;亦可針對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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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適地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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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法,得等這位下台看看有沒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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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現在用的是精省而不是廢省,基本上就是因為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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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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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跟中華民國關係不大,法理上一樣可以解釋成中華民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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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地區的行政區劃重劃,真要說的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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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係(茶). 不然就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來說,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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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中華民國還想保有省這個行政單位呀,但虛級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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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上沒有問題,重點是想保留的背後原因,跟中華民國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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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身是無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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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為那種不切實際的對岸主權吧,對岸本身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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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先說好,我是狹域市派者,覺得直轄市應該要縮小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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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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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大:不知您的"現行縣市一律統用直轄市"的想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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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縣轄的鄉鎮市改制為"區"後,是否有賦予區自治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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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較支持偏鄉區自治,都市化地區的區由市長直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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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偏鄉"區"沒有自治權,我個人覺得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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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YXBny 如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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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府無法有效滿足偏鄉"區"之需求, 而區公所又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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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原有的道路、路燈、垃圾處理的預算權,導致效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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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全用區效率會很差 區還是適合小市在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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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現行的鄉鎮又太小 真要自治常常經費不太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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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l0irO 而紀俊臣亦認為,改制前的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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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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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地級市要嘛是當年省轄市改的,或是市地(地區)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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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面積只有縣級市的規模,應該是因為當年改地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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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沒有和旁邊的"地區"合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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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當年省轄市改的吧 應該是當初行政督察區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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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都叫地區的樣子 不知道為啥後來全改名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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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面積才偏小(1865km^2,約等於苗栗縣的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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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繼續叫地區不是滿不錯的嗎 也不會搞混城市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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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有和地區合併而成的地級市,面積到一、兩萬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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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T大,我記得一開始省下面全部都是地區(省派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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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就是用ROC的行政督察區改的啊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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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地區裡面有挖洞成立省轄市,由省直轄,程序不經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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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行政督察區是用清朝的道改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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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後來地市合併,變成地級市,多了一層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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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現在還是有省直管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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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我以為是地區從清代的府州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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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T大告訴我道和府州的關係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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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錯 @@ 省直管市就是地級市 應該說省直管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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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好像都變縣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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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地級市本來就是省直管的,然後現在想推省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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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縣"和"縣級市",最終目標是廢除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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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湖北的天門、仙桃、潛江都是省直管縣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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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上頭都沒有地級市這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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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幾乎都是直管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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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除了海口、三亞、三沙(虛胖)是地級,其他都省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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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好像就是試推省直管縣級的試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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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也是因為海南省面積小才好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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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然後現在寧夏好像也想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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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大,可是我剛剛去查,清代是省-道-府-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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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福州府下面還有10個縣,所以府應該不是直接改成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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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有些直接被廢掉 有些改縣 總之那時候民國亂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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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省各自為政 根本不管中央的法律怎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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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了解您的意思,但總覺得大多數地區比較像是從府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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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ROC的行政督察區也比較像從府來的(而不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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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福建(不算台灣)有4道1州8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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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ROC時期是,省直轄十幾個縣+7個行政督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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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共時期是9個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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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府-行政督察區-中共的地區/地級市的數量較為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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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道"的數量就較偏小(代表面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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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督察區很後面才出現 要說承襲清朝也有點勉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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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ybfgf 來自: 206.217.129.19 (09/17 12:25)
文章代碼(AID): #1Hdbqth4 (Ge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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