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得] 我從反服貿 轉成支持服貿
共 18 篇文章

推噓15(17推 2噓 11→)留言3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1999 (y1999)時間11年前 (2014/03/29 01: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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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直無法分清楚,場內學生反的到底是什麼,我直接用我剛回過別人的內容. 最一開始的服貿(就是現在版本),假設我們稱為1.0,這個1.0版呢. 從談判過程,到回國開公聽會(20場),立院開會(經典30秒). 幾乎可以說完全處於黑箱狀態,只是大眾一直到了30秒事件才開始關注. 場內的意向很簡單,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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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5推 23噓 122→)留言15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ttlehero (翻滾吧!台灣)時間11年前 (2014/03/29 01:1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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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法律與行政命令無關。.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第五條. 依第四條第三項或第四條之二第二項,受委託簽署協議之機構、民間團體或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應將協議草案報經委託機關陳報行政院同意,始得簽署。.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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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6(95推 49噓 173→)留言31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Baa時間11年前 (2014/03/29 01: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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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標題在這群討論串中是個異類. 但我還是想PO 我不相信台灣已容不下不同的意見. 從一開始的反服貿 到到處看各種不同立場的文後轉為支持服貿. 我的心情非常鬱卒. 首先是黑箱. 如果是指送進立法院的程序 那其實不成立. 現在根本無法明確定義服貿到底算是法律還條約還行政命令. 而且相關文件早在半年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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