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中正一分局取消公投盟路權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藍天很藍)時間10年前 (2014/04/11 11:25), 10年前編輯推噓66(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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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打中正一分局網頁上的聯絡電話 接電話的請我改撥 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電話號碼 (02) 23117823 打去之後以下簡略對話內容 我:請問貴局是依照集遊法哪條規定 撤銷公投盟的路權申請 並同時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 警:第十一條第二款 這裡附上給大家參考 第 11 條 申請室外集會、遊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應予許可: 二、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 我:第十一條第二款跟未來集會申請不許可的關聯是? 警:他們今天那個帳篷在立法院廣場內是違法的嘛 我:這跟未來集會申請不許可有什麼關係? 警:那他們這違法的嘛 我們當然要作處理 我:這我知道 所以你們今天早上也做驅離了嘛 但是憑什麼不許可他們未來所申請的集會? (持續跳針了幾回合) 警:那我們不能讓他們一直違法在那邊啊 我:那他們接下來合法申請到的路權的部分 為什麼可以撤銷? 警:他們一直在那邊就不合法嘛 我:合法申請有什麼不合法? 那你現在是說他們過去幾年來都是不合法的? 這樣的話你中正一分局根本瀆職嘛 你們這公告根本就違法 還違憲 警:這違不違憲這 反正這集遊法還在 我們就是依照規定嘛 我:集遊法並沒有任何規定是可以 針對任何特定團體未來的申請可以直接不許可 今天假如我在捷運上吃東西被抓到罰錢 捷運公司難道就可以從此不准我搭捷運? 這根本就違法嘛 警:小姐你這是在袒護誰?我們哪有針對特定團體? 我:什麼我袒護誰 我現在是說你們的公告根本就違法 而且你公告標題就寫了公投盟了 哪沒有針對特定團體 警:那這公告是一回事 我們有另外發通知給他們啊 那他們可以送申覆書啊 我:我現在講的不是今天被撤銷的許可 我問的是憑什麼不發許可給未來的集會申請? 警:那他們如果再合法送申請來 我們再來審核嘛 我:如果照你這樣講 那公告內容就不妥 那句話跟你現在講的相抵觸啊 (警察跳針了幾句 將來合法申請再說) 我:那你們應該修改公告內容 不然就是違法啊 警:謝謝指教 (然後就開始敷衍) 我:你現在根本就在敷衍我 那沒什麼好講了 我們直接請市議員和立法委員們處理 謝謝 (掛電話) 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電話號碼 (02) 23117823 歡迎大家打去關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8.209.117.8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186726.A.DF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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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話錄音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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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趣直接跟他說你電話會錄音 開始一問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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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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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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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也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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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國 用 Skype 打的 在台灣的各位還不趕快上!!!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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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去直接跟他說你電話會錄音 開始一問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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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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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好強 魯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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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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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霸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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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錄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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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pe 打的沒錄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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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動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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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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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比較建議寫信給市議員的原因,親自打電話會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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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中正一分局之前有先打給中正區民進黨議員顏聖冠 服務處的工作人員很奈斯 說他們已經有在注意 會請議員去多多關切 ※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1: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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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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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可以開錄音軟體啊 叫他報級職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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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還是要打 才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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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灌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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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可用台灣蒐證雲 https://evi.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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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716426、02-2375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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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就是先打這第一支號碼 被要求改撥另一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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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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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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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電話的也只會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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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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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不予許可實在很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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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報級職姓名,請他報上警員編號就好 幾線幾星很難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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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擠罷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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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晚上打好幾次想確認到底會不會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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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他不是說他不知道自家網站有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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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6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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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遊法第11條第2款違憲 詳查釋字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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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釋字445的連結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45 有點難懂... 有沒有人能簡潔明瞭地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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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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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2:45, , 65F
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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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2:50, , 67F
推一個!
04/11 12:50, 67F

04/11 12:52, , 68F
接電話是哪位警察,這已經不適任了吧 有錯還不道歉
04/11 12:52, 68F

04/11 12:53, , 69F
推!高調太強了!!
04/11 12:53, 6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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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 特別法,但國民黨法 > 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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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力太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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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589745 (98.209.117.83), 04/11/2014 1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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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的釋字 91年修正:有事實足認為→有明顯事實足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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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加兩個字就又要重新釋憲一次 就真的很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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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是主管機關主觀認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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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3:25, , 77F
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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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打不通,沒關係,等等直接衝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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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是不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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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3:43, , 80F
幾爸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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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真的被打爆了 感謝大家共襄盛舉 讓我們繼續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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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4:04, , 82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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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自己錄音不違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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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4:27, , 84F
這種就是要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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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5:11, , 87F
請印出來給長輩看! 服貿對看病的影響 http://ppt.cc/h6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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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5:59, , 88F
推,督察組太囂張了,想升官就敢對團體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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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20, , 89F
警察根本不懂法的內容還口口聲聲違法,廢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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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23, , 90F
我打了上面Marty版友說的 02-2394-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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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25, , 91F
想要抗議,結果對方要我改打02-2321-9011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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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26, , 92F
打去後,抗議時對方說這是中正一的判斷,我說這是違反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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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445號,對方說違憲但要到落日條款要2015年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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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32, , 94F
後面我講不下去,只好請對方報名字,再打去蕭美琴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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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33, , 95F
希望立委能多關注這件事,還有集遊法修法一事,接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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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35, , 96F
員說立委有在關注,對不起,我太弱了,我要加強我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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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36, , 97F
知識,要不然很多事情發生了,我們卻束手無策,好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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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6:37, , 98F
我到現在都還是好想哭,打字的手還是顫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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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7:07, , 99F
推~~!!
04/11 17:07, 9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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