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料] 依立院議事規則 服貿早失效需重啟談判
※ 引述《basicnet (basicnet)》之銘言:
: 很多人不知道
: 議事規則 服貿已實體退回行政院
: 現在是總統和行政院長公然藐視立法院
: ※ 引述《basicnet (basicnet)》之銘言:
: 針對服貿協議審議合法性,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今在臉書上公
: 布3月24日的聯席會議議事錄,內容提及,當天的會議早已通過決議確認3月17日
: 張慶忠30秒會議決議無效;除此之外,服貿先立法再審查,要求行政院退回服貿
: 、重啟談判等訴求,也在3月24日會議同一天,全數照案通過。
: 葉宜津公布聯席會議議事錄指出,3月24日上午9時舉行的聯席會議,包括陸委會
: 主委王郁琦等各單位部會都參加,主要討論服貿協議的作業爭議,召委為民進黨
: 立委陳其邁。
: 當天第一案即主張3月17日的會議無效,且審查報告須退回,理由為317召委張慶
: 忠並未在主席台上主持議事,自行宣布服貿通過的行為明顯違法。該提案現場無
: 異議照案通過,確認了服貿協議30秒送院會存查的會議記錄無效。
: 第二案,提案主張黑箱服貿引爆學運後,總統馬英九仍無法聽見人民的聲音,立
: 法院為了避免執政者一意孤行,決議服貿協議,必須在兩岸監督機制立法後,才
: 能進行審查;該提案無異議,照案通過。
: 第三案,提案人認為,服貿協議的通過影響重大,馬英九卻藐視立法院,並藉由
: 國民黨立法委員操控國會,因此決議行政院應立即撤回服貿協議,並重啟談判;
: 該提案無異議,照案通過。
: 因此3月24日的聯席會議,出席立委人數為44人,雖僅有民進黨立委出席,但已
: 達法定人數,意即,學運訴求的退回服貿、先立法再審查兩項訴求,其實早於3
: 月24日就獲得立法院通過,且有王郁琦在場見證。
: 所以當3月25日朝野協商時,國民黨團黨鞭林鴻池要求立法院長王金平認同3月24
: 日委員會聯席會議「無效」,並揚言不承認3月24日的會議結果,但民進黨總召
: 柯建銘也曾表態,國民黨缺席是他們必需承擔的事,「我們一切依議事規則來」
: 。
: 葉宜津今拿出24日聯席會議議事錄佐證,表示會議進行及結論一切合乎立法院議
: 事規則,「這是已經確認的議事錄」,所以反證國民黨召委張慶忠「張慶忠再要
: 主持服貿審查是違法的」,因為依會議結論,行政院必需撤回服貿協議,且先立
: 法(監督條例)再審查(服貿協議)。
請問立法院的議事錄需要行政院覆議是寫在哪一條法規裡呢
剛剛查了一下似乎沒有看到這條
另外
請問專業版友
如果行政院遲遲不理會
是否有類似30天不審自動生效的規定呢
我也認為這是一個很大的契機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的話我們絕對不會輸
不過大家似乎都意興闌珊的樣子
一直聚焦不起來
我許多有參加學運的同學也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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