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料] 依立院議事規則 服貿早失效需重啟談判
※ 引述《salonliu (沙龍)》之銘言:
: 其實,這次活動的民眾
: 你們針對這點去發揮
: 我是認為不好
: 就算民進黨
: 符合法律程序又如何?
=>合法
: 3/23發生如此大嚴重衝突
: 3/24你叫國民黨哪個敢走進立院呢?
=>自行放棄開會義務與權益
: 講難聽點,最後會被人看笑話
: 正常開會,霸占主席台杯葛
=>合法
: 無法開會,搞甲級動員突襲
=>合法
: 我是覺得放在這議題,很理虧而已
: 當然,你可以說國民黨多爛
: 但是,爭執在這點上
: 以後要求正常開會,光表決民進黨就沒戲唱
=>霸占主席台也算正常開會
這樣有問題?
這會議是有效的,但國民黨不承認,馬英九無視會議結果,行政院不執行。
有效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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