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停止把苗頭對準警察
※ 引述《Loser (魯蛇。大師兄)》之銘言:
: 老實說 一直針對警察怎樣怎樣
: 又說了什麼話
: M16 幹爆 保險套.....
: 或是肉搜哪個警察的臉書 帳號之類的
: 真的很沒意義
: 不要回我 意義是殺小
: 你又不是在演艋舺
: 你就是找出全台灣 某某警察 說了什麼屁話 又如何
: 完全被模糊焦點 又造成警民對立
: 套一句某警察說過的話:服貿又不是警察簽的
: 恩 還滿中懇的唷!
: 不要再針對警察了拉 這只是正中某小刀的下懷罷了
不 如果這樣放過那些警察 就是對不平等暴力的認同
那以後還是會發生同樣的事情
馬江不能放過 那些誇張行為的警察也不能放過
以下轉自我人哲老師的FB:
警察認真上班,領的是那個薪水,鬼混到像大便,也是領那個薪水。
如果你覺得這種狀況不合你的個人良知,你就在那摸魚不就得了,學生一推你,就倒下去
說「阿阿我受傷」了,不會嗎。
我就不信你讀警專、受訓時不會裝死,騙人沒當過兵哦。
會打那麼認真,是因為本來就想打人啦!講那麼多,還「因命令不得不為」咧。
這種人就是欠幹。
學生打完了,換我們這輩出場吧。
你們就等著生不如死,死不如生,生了又死,死了又生。
阿迷頭猴。
--
推
11/16 17:44,
11/16 17:44
推
11/16 17:47,
11/16 17:47
推
11/16 17:47,
11/16 17:47
推
11/16 17:47,
11/16 17:47
推
11/16 17:48,
11/16 17:48
推
11/16 17:48,
11/16 17: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55.65
→
03/27 06:13, , 1F
03/27 06:13, 1F
推
03/27 06:20, , 2F
03/27 06:20, 2F
→
03/27 06:20, , 3F
03/27 06:20, 3F
→
03/27 06:35, , 4F
03/27 06:35, 4F
→
03/27 06:36, , 5F
03/27 06:36, 5F
推
03/27 06:41, , 6F
03/27 06:41, 6F
→
03/27 06:54, , 7F
03/27 06:54, 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建議
39
249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5 篇):
建議
39
249
建議
13
48
建議
6
17
建議
10
14
建議
10
38
建議
22
50
建議
27
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