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停止把苗頭對準警察

看板FuMouDiscuss作者 (sw)時間10年前 (2014/03/27 03:50), 編輯推噓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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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ser (魯蛇。大師兄)》之銘言: : 老實說 一直針對警察怎樣怎樣 : 又說了什麼話 : M16 幹爆 保險套..... : 或是肉搜哪個警察的臉書 帳號之類的 : 真的很沒意義 沒有意義?其實是很有意義的 有本事她敢PO在臉書,就不要怕被輿論抨擊,甚至被懲處 警察條例看過沒?請看清楚 >當驅離時,得以腕力即可達驅離目的,即不得以器械.棍棒驅趕 >驅離之強度如足以造成被驅離者之損傷,而此損傷已超越警察所要排除之危害程度, 則不得採取此種強烈的驅離方式 現下,可以知道,警察已經執法過當 光這兩點就該把那些,他們就該被懲處 然而,台灣政府噁心至極,負面輿論對他們來說只是"輕鬆的代價" 然而在這狀況下,學生權益在哪?人民權益在哪? 當然是由我們找出那些迂腐的警察!讓輿論使牠們必須被懲處 然而最讓我難過的是,還有更多該被懲處的,卻還安然的這迂腐的政府下"...." : 不要回我 意義是殺小 : 你又不是在演艋舺 : 你就是找出全台灣 某某警察 說了什麼屁話 又如何 : 完全被模糊焦點 又造成警民對立 警民對立?我從沒想過要跟警察對立 甚至給予警察鼓勵,謝謝他們辛苦了, 但是,這些僅僅是那些盡忠職守,不是貪圖這份位子薪水與權力的垃圾 他們配不上警察這份榮譽與驕傲 : 套一句某警察說過的話:服貿又不是警察簽的 : 恩 還滿中懇的唷! : 不要再針對警察了拉 這只是正中某小刀的下懷罷了 沒人針對警察!也沒人想針對警察 只怪在警察是社會道德的代表.守護者,若他們都失去了道德以及良知 首為代表,被放大鏡檢視也是剛剛好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9.6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63421.A.41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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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3:53, , 2F
針對警察中的敗類就好 就像針對立院現場那群飆車族一樣
03/27 03:53, 2F

03/27 03:56, , 3F
沒看過就不要吠===>已備份
03/27 03:56, 3F
很抱歉詞語不當,已修改,在此鄭重向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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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連人權都顧不了,還顧什麼服貿,一棒敲下去,服貿就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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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0203 來自: 59.126.19.61 (03/27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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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證就可以了 用霸凌的方法攻擊就變成我們侵犯對方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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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皆敗 得利的只有馬英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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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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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怎樣跟拿著鋼質警棍的馬英九談服貿?邊害怕發抖邊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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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什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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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是屁話,知法犯法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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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要好好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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