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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minism ]
討論串[立報] 人流6日思考期 換十萬寶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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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努力捍衛您所謂的「生命」. 不過要是我不想要肚子的的那團胚胎. 就算跳樓梯給車撞,我也要把它打下來. 要我生一個我不想生的東西 想到以後的惡夢 我寧可死掉算了. 六天思考期就六天思考期. 要是發現懷孕我馬上去醫院申請墮胎. 這樣等待的時間比較短. 我覺得 六天的思考期. 會讓一些已經反覆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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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的PO文就已經說了. 我認為不管只由女性決定或父母共同決定. 總是有一方的權利要受損. 但墮胎這決定影響男性的僅只在心理層面. 而女性則在生理與心理兩方面都受到影響. 假定男女性受到墮胎的心理影響是相同的. 那女性受到的整體影響會比男性來的大. 既然如此,我認為把這決定權交到女性手上是比較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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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上述醫療復健方案可以是一種選擇. 墮胎也可以是一種選擇. 我沒說他們一定得死,但我認為這個決定權在女性手上. 我認為後天致殘的人跟有缺陷的胎兒本來就是不一樣的. 不能相提並論. 我並沒有得出這種結論. 我只是猜測人會去墮胎的原因. 交人領養、機構托育,這種把身為父母應當負的責任轉嫁到他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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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看法,這個草案簡直荒謬至極、邏輯混亂. 首先是思考期的設立. 不知相關單位研究過墮胎的原因沒?. 如果大部分的人去墮胎是因為沒有考慮清楚. 那設立思考期是合理的. 但實際情況是這樣的嗎?. 會去墮胎的人難道不是因為孩子本身有缺陷. 或是無法提供自己心中孩子應該有的未來. 所以不得不選擇墮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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