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男女平等! 恭喜台灣!
※ 引述《Rrn (煙鎖重樓)》之銘言:
: 我也來回一下好了
: 其實姓這個問題 我有想過
: 能不能回到上古時代 男為姓 女為氏
: 男子有姓跟名 女子則是氏和名
: 生下的小孩 男子從父姓 女子從母氏
: 可以從同性別的雙親那邊繼承到姓或氏
: 那如果假設一個家庭的後代全是男性或女性怎麼辦?
: 答案跟現在都生女生的家庭一樣 招贅或者約定生下來的小孩要有一個從另一邊的姓氏
: 不然 從母姓不過是繼承了你母親的父親的姓
: 說到底 還是以父系祖先為主(你母親的父系祖先)
: 根本沒有多大意義
: 這樣的話 姓如同Y染色體 可以不斷的由男性子代代代相傳下去
: 氏如同粒腺體 經由母女相傳而萬世不絕
: 這樣才比較接近以雙姓社會為主
: 而不是單一的父系或母系
我想 不用這麼麻煩啦!
不管是男或女 一個小孩 或兩個小孩以上
每個人身上 都是"平等"有兩家族血統與基因的
只載父姓 或母姓 其實對另一家族 實在不是很尊重!
我個人覺得 也很不合事情的基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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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之前說 採父系雙姓 只是怕血統混亂! 如此而已!
但不管怎樣 孔子第十代子孫 不及孔子血統千分之一!
血統都是不斷在稀釋!!!
全民應該有這種"常識"!!!
所以 不管是父系雙姓 或母系雙姓 都沒多大意義!
但是 小孩冠父母雙姓 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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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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