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男女平等! 恭喜台灣!

看板Feminism作者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時間17年前 (2007/05/06 22: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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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rn (煙鎖重樓)》之銘言: : 我也來回一下好了 : 其實姓這個問題 我有想過 : 能不能回到上古時代 男為姓 女為氏 : 男子有姓跟名 女子則是氏和名 : 生下的小孩 男子從父姓 女子從母氏 : 可以從同性別的雙親那邊繼承到姓或氏 : 那如果假設一個家庭的後代全是男性或女性怎麼辦? : 答案跟現在都生女生的家庭一樣 招贅或者約定生下來的小孩要有一個從另一邊的姓氏 : 不然 從母姓不過是繼承了你母親的父親的姓 : 說到底 還是以父系祖先為主(你母親的父系祖先) : 根本沒有多大意義 : 這樣的話 姓如同Y染色體 可以不斷的由男性子代代代相傳下去 : 氏如同粒腺體 經由母女相傳而萬世不絕 : 這樣才比較接近以雙姓社會為主 : 而不是單一的父系或母系 我想 不用這麼麻煩啦! 不管是男或女 一個小孩 或兩個小孩以上 每個人身上 都是"平等"有兩家族血統與基因的 只載父姓 或母姓 其實對另一家族 實在不是很尊重! 我個人覺得 也很不合事情的基本道理! --- 我個人之前說 採父系雙姓 只是怕血統混亂! 如此而已! 但不管怎樣 孔子第十代子孫 不及孔子血統千分之一! 血統都是不斷在稀釋!!! 全民應該有這種"常識"!!! 所以 不管是父系雙姓 或母系雙姓 都沒多大意義! 但是 小孩冠父母雙姓 是最重要的!!! --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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