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男女平等! 恭喜台灣!
==> viti (花非花呀霧非霧) 提到:
> 看清楚
> 這個不是你一直強調的雙姓 ok!
> 這個是說可以選擇從父姓或母姓
> 比較有法令依據
> 這個也是有許多版友曾告訴你可以作的選項
> 但你這位失憶小姐似乎並未張開你那雙該看見而沒看見的雙眼
> 及你的大腦
> 現在又在po這個文章
> 自認非常"先知先覺的知識"
> 不覺的可笑嗎
雙姓 當然是男女平等囉!
因為 小孩載有男女兩家族的姓氏啊 (不是傳統的只重"男方"姓氏而已啊!)
公婆再也不會"誤"以為小孩只是"夫家"的!
孫子的除夕夜 再也沒有一定要在"夫家"過!
> ==> Belle (子女應冠父母雙姓) 提到:
> > [新聞] 不再強制從父姓 子女姓氏 由父母書面約定
> >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
> > /0,4521,110501+112007050500015,00.html
> > 在婦女團體奔走與遊說下,包括郭林勇、黃淑英等朝野立委全力支持,立法院順
利
修
^^^^^^
郭林勇 這立委的名字 看起來 就很像是雙姓啊!
李李仁 看起來 也很像是雙姓!
不管以上是不是雙姓
類似雙姓的名字 在三十年前或更早以前
就已有人使用了! ^_^
今後 更可以使用!!!
如此也更不會害公婆"誤"以為小孩只是夫家的!
呵呵~~~
> > 改「強制從父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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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應冠父母雙姓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ruby-123
我不嫁, 我只要結婚!(小孩雙姓 不用聘金 不取用住公婆 除夕夜陪自己爸媽過 兩性平權)
法國在2001年通過的家庭繼承法規定,夫婦可自由商議
決定子女繼承父姓、母姓或同時冠上父母雙姓。
德國早在1976年通過姓氏繼承法,結婚夫婦生育的兒女
之姓氏原則上在結婚時就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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