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社會女性主義有發展神速嗎?
※ 引述《fieed (海霓)》之銘言:
: 這個地方我覺得也是一個矛盾的地方
: 當女性受到侵害的時候 常常會把錯誤歸咎到男性身上
: 卻沒有人會去想到 是否是我自己製造了讓人犯罪的機會
: 每每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之時 又常常會被攻擊說是加害者委過的說辭
嗯...這種說法 的確很危險
因為這正是「強暴迷思」之一 即認為女人會被受害是因為自己引人犯罪
這樣的論述一出 加害者的罪行就獲得「諒解」了 (男人的諒解)
: 不管是男是女 我們同樣都有義務要去避免讓自己受到傷害
: 而不是在受到傷害的時候 才把責任通通推給加害者
: 明明知道這個社會治安不好 卻又神經大條
: 這種情況不分性別 歹徒只看到這個人很好搶
: 他並不會思考對方是不是女性主義者 我是不是要尊重他
女人的確是一直在避免受到傷害
家裡的長輩也一直在避免女兒受到傷害
代價就是「太晚不能出門」
於是女人的義務─避免受到傷害的義務─就是枷鎖
而法官律師能夠「諒解」強暴犯之所以強暴女人的觀念
又更加深了女人應該盡到「義務」的觀念
陷入完美的循環與強化
所以,事實是:
不管我有沒有受侵害,不管我有沒有避免受侵害,只要我受侵害,都是加害者的錯。
而不是當自己防衛薄弱時 加害者的罪行就變輕了。
搶銀行和搶雜貨店都是強盜
不會因為銀行有保全 搶匪還搶 所以判的最比較重
不會因為雜貨店沒有收銀機 所以搶匪的罪行可以「諒解」
: 我實在很難瞭解 不過是讓自己的朋友安全一點 都能扯上男尊女卑
女性主義想要改變世界、改變價值觀
但是世界和價值觀都沒那麼快改變
所以才會有「女性主義都只想佔便宜」的想法出現吧!
如果在一個尊重女性的社會 如果在一個「攻擊女性不會受到『諒解』的社會」
我認為這種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 當然 以上論點都是建立在女性較容易受傷害的基礎上
: 不過這個基礎 是事實 不是歧視
ㄟ...男性在校園中也常常被戳屁眼、抓蛋蛋或阿魯八
但男性不覺得是性騷擾 就算不爽快也不承認那是性騷擾
但是不能說男性比較不容易受傷害
我們保障原住民的許多權利 例如就業或入學
是因為他們天生頭腦比較容易讀不好書嗎?
你要說那是事實也行(因為原住民學業成就普遍較差)
但在我看來是先有歧視才造就事實
因為教材都是以漢人文化為主
我們保護女性
因為女性天生體弱碰到驚嚇只會尖叫
你要說這是事實也行(因為女生的確愛尖叫力氣又小)
但我認為是先認為女性天生體弱 才造就培養過程中的「不鼓勵」運動
進而導致女性普遍體弱
或許女人天生體弱沒錯 但差異不會這麼懸殊
以動物界的例子來講
兩性越平權的物種兩性力量與體型差異越小
兩性權力越不平衡的物種 力量與體型差異越大
就連不同種猴子或猩猩都可以看得出以上差異
何況還有企鵝和海獅的例子
: 您提到寧可讓"魁梧"的女性送回家的事情 畢竟是少數
: 放眼望去 比男性魁梧的女性還是佔少數部分
其實不會
只是主流媒體和審美觀中 「恐龍」或「庫斯拉」都不會比較嬌弱的女人有高的曝光率
你在認識朋友的過程中 也不會特意記住這種女人 或跟她做朋友
男人中較瘦弱的被鄙視 所以男人為了不被鄙視努力鍛鍊
而女人卻相反 較強壯的女人、食慾較好的女人被鄙視 女人為了不被鄙視減肥
減去看起來「魁梧」的部分
就算是天生骨架粗大 也要吃得比骨架小的更少 證明她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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