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行政法111年命題趨勢(4)-獨立機關之訴願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時間1年前 (2022/09/16 02:34), 1年前編輯推噓2(2018)
留言20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6/8 (看更多)
引用呂老師二句 [從條文來看,廣電三法以外的法律,只要原處分機關是NCC,都不用經過訴願] [立法者並沒有區分究竟NCC當下處理何種業務,畢竟不管是什麼業務 NCC在當下都是獨立機關,因此都應該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然在實務上 立法者對於獨立機關的行政爭訟程序,並不是從獨立機關的角色作為判斷依據 而是以立法者對於獨立機關職掌法律之[業務],是否制定行政爭訟之特別立法 例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廣電三法 直接行政訴訟程序 電信管理法 訴願->行政訴訟 1.電信管理法並無直接行政訴訟之特別立法 故回歸我國行政法爭訟原則 訴願->行政訴訟 2.電信管理法第21條是[訴願先行程序] 認定->訴願 如同稅捐稽徵法第35條第1、5項[訴願先行程序] 復查->訴願 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法 修法後直接行政訴訟程序 (然公平交易法第48條第2項 修法前採訴願->行政訴訟)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訴願->行政訴訟 中央選舉委員會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依據業務性質主要分為 1.訴願->行政訴訟 2.直接民事訴訟(第六章選舉罷免訴訟第128條) 因此,實務上立法者目前對於獨立機關有區分職掌法律之[業務],採取不同之行政救濟 PS.呼應首二句話略作修改 (X)[公平會對於公平交易法以外之法律,只要原處分機關是公平會,都不用經過訴願] (X)[立法者並沒有區分究竟公平會處理何種業務,畢竟不管是什麼業務 公平會在當下 都是獨立機關,因此都應該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以上淺見供各位先進參考 ※ 引述《braveryhyde (雷)》之銘言: : 各位好,我是保成的呂懷德。 : 其實這邊原po的說法並沒有錯。 : 原po所引用的衛星廣播電視法在107年立法的時候,新增了66-1 : 同時修正的其實還有廣播電視法的50-2、有線廣播電視法的75-1 : 這三個條文(廣電三法)都有一樣的規定,也就是原po所引用的 : 「對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者,直接適用行政訴訟程序; : 對主管機關依其他法律所為之處分不服者,亦同。」 : 這是一個很特殊的立法方式,也就是不是用組織法、而是用作用法的方式, : 規範要不要訴願,而且還把法律效力擴及到其他法律上。 : 立法技術上是否妥適,這是一回事,但這個法律的意義是什麼,又是另外一回事 : 從條文來看,廣電三法以外的法律,只要原處分機關是NCC,都不用經過訴願 : 從立法理由觀察: : 「依據獨立機關建制原則,獨立機關所為決策不受行政院或其他行政機關 : 之適當性及適法性之監督。故對獨立機關所為行政處分不服者, : 應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爰規定對主管機關依本法之行政處分不服者, : 應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 也可以看出,立法者並沒有區分究竟NCC當下處理何種業務,畢竟不管是什麼業務 : NCC在當下都是獨立機關,因此都應該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 所以雖然原po寫出了衛星廣播電視法,而不是下面指正的電信管理法, : 不過其立論依據還是一樣,也不需要更改後續見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50.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63266867.A.DA4.html ※ 編輯: willy1616 (123.192.150.206 臺灣), 09/16/2022 04:30:16

09/16 04:31, 1年前 , 1F
謝謝你提供實務的見解,我以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作為
09/16 04:31, 1F

09/16 04:31, 1年前 , 2F
關鍵字去查詢,確實有查到行政院在110年的訴願決定,
09/16 04:31, 2F

09/16 04:32, 1年前 , 3F
不過這是因為,公平交易法48條本來就只限定"本法"
09/16 04:32, 3F

09/16 04:32, 1年前 , 4F
至於文中討論的電信管理法,我查行政院訴願決定
09/16 04:32, 4F

09/16 04:33, 1年前 , 5F
是還沒有看到的,因此恐怕也難以以此確認實務見解
09/16 04:33, 5F

09/16 04:34, 1年前 , 6F
不過我都傾向這是基於立法者並沒有意識到要一致處理
09/16 04:34, 6F

09/16 04:36, 1年前 , 7F
其實老師提到廣電三法立法理由 也是限定本法(廣電三法)
09/16 04:36, 7F

09/16 04:37, 1年前 , 8F
然後如果閱讀公平交易法48條的立法理由,更凸顯了其
09/16 04:37, 8F

09/16 04:37, 1年前 , 9F
不欲受97年決議拘束的目的
09/16 04:37, 9F

09/16 04:39, 1年前 , 10F
廣電三法的立法理由,看起來只是在說明第一項前段
09/16 04:39, 10F

09/16 04:40, 1年前 , 11F
但後段是否及於所有法律,立法理由沒有明講,文義解
09/16 04:40, 11F

09/16 04:40, 1年前 , 12F
釋與目的解釋,我都比較傾向,除非有更新的法律明文
09/16 04:40, 12F

09/16 04:40, 1年前 , 13F
排除,否則就應該認為不用訴願
09/16 04:40, 13F

09/16 04:41, 1年前 , 14F
不過學理上的解釋歸解釋,現實上行政院也是用文義去
09/16 04:41, 14F

09/16 04:41, 1年前 , 15F
解釋公平法48條,而沒有去擴張到其他法律
09/16 04:41, 15F

09/16 04:45, 1年前 , 16F
其實實務上爭訟法制 從釋字418號闡明就給立法機關決定
09/16 04:45, 16F

09/16 04:46, 1年前 , 17F
就法律立法文字上,有強調[本法] 就只限定[本法]相關
09/16 04:46, 17F

09/16 04:50, 1年前 , 18F
大法官尊重立法者決定 但無特別指明,實務回歸ㄧ般原則
09/16 04:50, 18F

09/16 04:52, 1年前 , 19F
從眾多行政法立法並沒特別爭訟規定來看 就訴願行政訴訟
09/16 04:52, 19F

09/16 05:00, 1年前 , 20F
立法者沒有頃向一致性處理 也是釋字418賦予立法者決定
09/16 05:00,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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