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民法考古題疑義 關於天然孳息收取權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enjoy)時間10年前 (2015/10/04 08:57), 10年前編輯推噓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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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人甲保留未與土地分離之果樹,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乙。 乙又將該土地轉售予丙。果實成熟時,何人有收取權? (A)甲 (B)乙 (C)丙 (D)甲丙共有 98年地特四等 答A甲 甲將土地出售給乙,同時約定甲保留就該土地上果樹之果實收取權, 嗣後乙將該土地轉售給丙。果實成熟時,甲欲收取之,丙拒絕。 試問該果實應歸屬於誰? (A)甲 (B)乙 (C)丙 (D)甲和丙共有 96年地特四等 答C丙 基於土地所有人甲保留未與土地分離之果樹,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乙,乙又讓與第三人丙, 如題目的二題 丙為土地所有人且為果樹所有權人 而甲乙之間訂立之契約,假設未移轉給丙之前,甲擁有實質上的天然孳息收取權, 若甲未向乙主張砍伐果樹,則果樹所有權仍屬乙。 今乙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丙,丙則成為了土地所有人及果樹所有權人, 而基於債之相對性,甲無法向丙主張砍伐果樹之請求權,但得向乙請求債務不履行損賠。 所以我想說,類推債之相對性,甲亦無法向丙主張果實收取權,這樣對嗎????? 我的疑問是第一題 甲有收取權 (這大概是因為甲乙間訂立契約,但因債之相對性丙可拒絕 甲收取) 但丙也有收取權才對??????????? 因丙是土地+果樹之所有人 且契約不是跟丙訂的 是甲乙間之契約 有人說丙要承擔乙的債務??? 為什麼要承擔??? 那砍伐樹木的請求權為何不用承擔??? 還是第一題只是再問債權???? 因此我的疑問是丙是否也有收取天然孳息之權利???? 請大家幫我解答,不知道我想的對不對?? 有誤的話,也請各位多多指教@@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4.97.1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3920247.A.32D.html ※ 編輯: enjoy515 (61.224.97.143), 10/04/2015 08:58:14 ※ 編輯: enjoy515 (61.224.97.143), 10/04/2015 09:02:29 ※ 編輯: enjoy515 (61.224.97.143), 10/04/2015 09:03:48

10/04 10:10, , 1F
丙也有,所有權有涵蓋收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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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所以說第一題答案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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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1:35, , 3F
第一題 甲仍有果樹的所有權 自然仍有孶息收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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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題敘述 可知 甲有孶息收取權 但題目應該是問所有權歸屬
10/04 11:3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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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 所以是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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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1:37, , 6F
第一題是甲保留果樹所有權,所以甲仍有果樹所有權,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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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實,你想成賣土地保留房子仍然可以收房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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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1:39, , 8F
第二題保留孳息收取權是債權關係,不能對抗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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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7:48, , 9F
那個...雖然說第一題甲保留果樹所有權,但甲未要求以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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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7:50, , 10F
伐前,果樹所有權仍屬乙,不是嗎?因為66條不動產之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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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7:51, , 11F
物,尚未分離前,仍屬不動產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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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17:56, , 12F
不過想成租賃好像就解釋通了XDDD 但還是怪怪的...
10/04 17:56, 12F

10/05 23:15, , 13F
樓上,土地跟其定著物雖然同屬不動產,性質來講還是獨立
10/05 23:15, 13F

10/05 23:15, , 14F
二物,並非不能分別讓與,所以甲保留果樹所有權把土地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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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給乙,乙不因此得到果樹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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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把房屋定著的土地賣給別人,房屋所有權還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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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23:18, , 17F
不會因為我把土地賣給別人,房子就是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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