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考題] 民法考古題疑義 關於天然孳息收取權
共 9 篇文章
內容預覽:
我和白鷹大的推論差不多,唯一的差別是果樹到底是不是定著物. 定著物的定義是固定性、繼續性、獨立性. 前兩者決定是不是不動產、後者決定是不是土地重要成分. 問題的爭點在於果樹具不具備獨立性. 依照通說獨立性指的是經濟上有沒有獨立讓與的可行性. 如果有--->土地和定著物是獨立二物,可以分別讓與. 如果
(還有112個字)
內容預覽:
有道是:認真就輸了。. 我的意思是,原則上我們做題目練習,當然不能囫圇吞棗不求甚解,最好是實事求是,把. 自己不懂的地方全部弄懂,不要自欺欺人,這才是成功之道。然而問題是,有時候如果題. 目(答案)本身真的有問題,我們卻過度鑽牛角尖,為了迎合所謂的「解答」,而勉強去. 做偏離理論邏輯的解釋,最終可能
(還有2604個字)
內容預覽:
說真的,我真的很不想回這篇文。. 你的用字太不客氣,也沒有對題目還有我的說法做詳細的說理跟論證。. 或許我的說法還不夠嚴謹,導致你有一些小漏洞可以鑽。. 為此我還特地去請教學長。. 我的第二篇說理原則上OK,. 但有一些可以補充。. 我們前幾篇都沒有仔細討論甲乙間的債之關係究係為何,. 可以討論且推
(還有773個字)
內容預覽:
你觀念一整個慘烈....... 天然孳息收取權不一定是基於債權關係,也有可能是基於物權關係阿. 債權關係就例如依照契約關係得到收取權. 物權關係就例如基於所有權能而得到的收益權,或者863條抵押權人得收取天然孳息. 而且你整段寫完都不覺得奇怪嗎. (二)說甲不能對丙主張天然孳息收取權. (三)說丙也
(還有145個字)
內容預覽:
在大家討論的過程中,我認為答案已經浮現,. 感謝各位的相互討論,以下依序說明,若有爭議再提出。. 這裡不對噢. 天然孳息收取權的法律性質就是債權,為權利無誤。. 王師和陳聰富老師的民法總則應該都有提到。. 甲最後沒辦法得到果樹,僅能向乙主張債務不履行是對的。. 我看到原PO給我的推文後明白了. 最後
(還有1183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