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無言]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看板Education作者 ( )時間14年前 (2009/11/17 11: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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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music (紅衣女鬼在笑著)》之銘言: : ※ 引述《Wengboyu ( )》之銘言: : : 我的主題從頭到尾都只是 : : 請家長帶回管教沒有缺乏專業度或不妥的地方 : : 這也是我全部的論述 : : 只針對你對於這樣老師所持有的侮蔑所做的一點辯白 : : 然而我看到你文不對題,不明白你到底有沒有了解我的主題 : : 針對這邊請你可以直接明白的說 : : 到底這邊哪裡缺乏專業或者不妥。 : 你條件還沒給定完全 : 下面的段落有回應 : : 那請說吧,如果你有可供的選項 : : 我只是針對你的離題所做的延伸 : : 在會議或公開討論上,沒有一番實在的講述、邏輯、實證及原理 : : 輕易發言的人本就不當,沒人叫你不能講 : : 既然你有實在的東西,就請講吧 : : 請你提出除了我說的那些選項外,其他更有效的教導方式 : 回應2點 : 1.上一篇才說要人閉嘴,現在又改口說「沒人叫你不能講」 : 怎麼我覺得你欠缺反省的態度? : 2.討論是這麼回事的 : 一個討論能夠帶向什麼地步,端視對話各方的態度以及深度 : 當討論漸漸帶入許多議題,開展更多加入的可能,表示良性(有建設性)的討論 : 因為社會性問題總是息息相關,環扣許多連結,問題的接連呈現代表思想的觸及 : 你不斷用離題、自說自話、模糊焦點、預設你立場如此稱呼我參與討論的熱情 : 彷彿討論非要以你的觀點為中心,以你的關懷為界線 : 我又何必再花費我的腦力,去回答你所謂的「離題」,而得不到正視 : 既然已界定離題,那就我不講,你別追問,打住吧 : : 因為現象存在,現在老師確實都束手無策 : : 又沒有其他原因可以說明老師為何束手無策 : : 因此僅認為學校無法可管 : : 但這並不代表可以推論因為零體罰,所以學校無法可管 : : 邏輯是 : : 很多原因(零體罰是其之一但非全部)→許多老師無法可管(已存在現象) : 前面說沒有其他原因 : 後面說有很多原因 : 這樣的衝突使我無法理解這段 : : 我也是就事論事,那本非我的立場 : : 你替我預設立場,等於往我臉上貼東西,替我掛標記 : : 我把它拆下來,請你別再往我臉上貼東西 : : 只是如此而已。 : : 我沒說他們沒差,請記得 : 有什麼好記的 : 來看看你的原文 : : 因此有責任讓你離開或者安靜下來 : 你把兩者放在同等位置論述 : 是阿,你沒說他們沒差 : 但既然他們有差,而且造成兩個不同結果 : 你卻沒任何加以說明,就把兩個概念擺在一起 : 你以為剝奪和限制是可以混為一談的嗎? : : 但當沒辦法使一個學生安靜下來,讓其妨礙他人學習的權利 : : 便有讓其離開以維護他人權利之義務 : : 目的都僅是維護同學學習的權利而已 : 不可被剝奪的就是不能被剝奪 : 你還能自己增設前提,公然違反 : 那被投訴只是活該 : 受教育的自由不是消極自由 : 這個自由沒有前提 http://www.president.gov.tw/1_roc_intro/law_roc.html#2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一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既你妨礙他人自由,便可以以法律限制 若要以法律來限制孩童是可以的,看法律應該如何處置 別說你不知道中華民國憲法,自由是有前提的! 這邊要請法律相關人士來補充,沒什麼把握認為正確 : : 我說了我通篇只針對你對於老師請家長帶回管教的質疑 : : 是否缺乏專業或者不妥之處所做的議論 : : 僅如此而已。 : : 你可以重新說明你的立場 : : 我的立場是認為 : : 老師既然沒辦法管教學生,請家長帶回管教是合理且專業的態度 : : 對於你對原po於次篇的回應 : : 我以為你已經污衊我的立場所認為的老師 : : 因此所做的一篇論述 : 你給定的條件太模糊,所以我必須追問 : 1.沒辦法是no way,還是couldn't : 2.家長帶回管教是什麼?帶回去不用再來了?老師就此免責? : : 請你不要再替我預設立場,我沒說叫學生不要回學校 : : 我只說了既然老師無法管教學生,請家長帶回管教並無不妥 : : 還有我不是補習老師 : 我根本懶得去預想你立場 : 我只根據你自己說的話而來 : 你說 : : 若以耐心等待學生學乖,相當耗費社會成本 : : 既然如此,請家長帶回自行管教理所應當 : 上面兩行,也就是以家長自行管教取代耐心等待 : 你說不等了,要叫家長帶回了,表示本來應該在上課的學生,從此就在家反省啦 : (因為下課的學生原就屬於家庭,哪還有再帶回家去的說法,回家還用你說?) : 自己說的話若含有預設或是有語病,不該是怪我預設你立場 : : 前提為假就為假,搞不搞烏龍是另外一回事 : : 別把烏龍烏龍掛在嘴邊 : : 如果你沒有相信那句話,就說沒有 : : 別老是說人烏龍烏龍 : 哇,原來搞錯和烏龍不是同一回事呀 : 這是邏輯同一性出問題嗎? : 前提為假,意思就是說 : 你錯誤的假設一個前提 : 我在之前的文章,不只一次地表明我沒有要以偏概全 : 你卻接連說我以偏概全,把我沒有相信的以為我相信 : 你明明犯了明顯的錯誤,還不準稱呼你的錯誤是烏龍阿 : 我說你烏龍已經很客氣了咧,至少在七龍珠裡面還是個豬頭角色 : : 信念是指你相信的東西,既然你相信 : : 勢必有些東西使你相信它,這便是例證 : : 但例證並非要完全證明,只要能佐證便可 : : 就如你若相信大學生素質低落,不必證明每個大學生都素質很低 : : 但信念是很主觀的產物,它的例證只要本人相信正確就好 : : 知識是指客觀實驗證明後得到的結果 : : 有數據,有實驗證明的 : : 可重覆驗證的實驗結果,並非只是機率造成的結論 : : 這跟信念很不同,請不要搞混 : 哎唷威呀 : 我該從何說起 : 用語概念上的模糊和邏輯錯誤就不提了 : 更大的荒唐在於 : 對於「什麼是信念,什麼是知識」 : 這難道是你自己想的,說了算的東西? : 有門學科叫做知識論,第一個工作就是區分信念和知識的不同 : 在此我就不藉著你不懂的東西進而質疑你的說法了 : 只能誠心建議你去看看知識論怎麼說 http://atheism.about.com/od/definitionofatheism/a/BeliefImportant.htm http://en.wikipedia.org/wiki/Belief (wiki) http://armstrongcircus.com/blog/823/ http://www.scienceblog.com/cms/blog/4909-what-knowledge-16713.html (Science blog) 我找來給你看了,它有比較知識跟信念有什麼不同 不知道你曉不曉得這些科學-心理學、人類學及宗教學等 並很早在學界已對信念有所定義,有何差異你自己看文章 我再怎麼說你肯定都不相信,只會叫我去多修些課 看不懂再說,對於你的各種發言 我認為對一個什麼觀念都弄錯的人 沒有討論的價值,若此發言有傷及你自尊 請多多海諒,恕難奉陪 : 有必要把上面兩段合併說明 : 讓你看見問題在哪 : 由於你對信念這個概念有誤解 : 造成你認定我相信「大學生素質低落」,以偏概全 : 再說一次 : 你從一個誤解出發,對我做出一個包含誤解的結論 : 這是你的烏龍過程 : 一個事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74.62 ※ 編輯: Wengboyu 來自: 125.230.74.62 (11/17 11:28) ※ 編輯: Wengboyu 來自: 125.230.74.62 (11/17 11:45) ※ 編輯: Wengboyu 來自: 125.230.74.62 (11/18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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