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管教

看板Education作者 (查米)時間17年前 (2007/05/12 22:21),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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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unkymon (猴子)》之銘言: 說真的實在難以認同 我們常常說要在學校學好,進入社會後才知道怎摸做人 社會是殘酷的,有法律,有現實,似乎不會有人懷疑。 但學校呢?校園呢? 校園的目的可如同社會嗎? 為啥麼我們認定在14歲以前犯法不需要公布照片姓名 為啥麼我們規定成人前法律的逞罰以輔導為主 學校不單單是學術的殿堂,他一樣是人格養成的場所 為啥麼是如此 因為我們早就認定,這些尚未社會化的人還不夠符合進入 社會的基礎,那我們又未啥麼要用社會的價值觀去要求呢\ 教不會教育就沒意義?再犯的人等於不會嬤? 其實還有很多空間值得探討,但是如果連學校這個防線都沒了 社會剩啥麼?仇恨、逞罰、罪....... ㄧ個小學ㄧ年級的學生偷錢,你會說他不懂事 ㄧ個40歲的男人偷錢,你會說他沒用 這是在正常也不過的事 為啥麼同一個價值不是放諸四海皆準呢? 因為前題大大不同阿 ㄧ個在社會走跳40年的成人,行為和一個國小學童一樣的時候 就算都是錯的行為,我們本來就會用更嚴厲的眼光看待它 就算兩個同樣年紀但不同工作的社會人士 我們也會用兩套標準看待同ㄧ件事 警察犯法和人民犯法本來就不能ㄧ樣看待阿 難道ㄧ句警察也是人,就可以違反我們對警察的期待嗎? 也是因為警察捍衛人民的權利,所以我們才希望他要比一般人民 的操守更好不是媽? 回到主題難道有了法律就不會有人犯罪? 哪個國家沒死刑犯?難道死刑犯都不知道犯罪會判半死刑嗎? 就算有重罰也不見得不會有人犯罪吧! 所以我們才需要教育,需要好的人格養成他們能體悟法律的價值吧 這也是教育在陶冶品行的積極正向的ㄧ面吧 就算是夢,也得抱著希望吧 學校會告訴你殺人部隊那是妨害個人自由,你要同理心去看被你殺的人 而社會只告訴你殺人不好,因為你會被判死刑 這才叫不人道 所以我實在不懂,啥麼叫我們以為我們是為孩子好,其實是害他們之類的話 到底跟教育有啥關西?反倒是套用社會準來對孩子,真的有意義嗎? -- http://www.wretch.cc/blog/davidy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06.48 ※ 編輯: davidya 來自: 61.228.106.48 (05/12 22:25)

05/13 01:32, , 1F
學生有犯錯的權利,從錯誤中學習經驗與教訓
05/13 01:32, 1F

05/13 01:35, , 2F
所以對於犯錯的學生殘才會採取較寬容的態度
05/13 01:35, 2F

05/13 01:37, , 3F
但是寬容有時會變成縱容,愛知適足以害之
05/13 01:37, 3F

05/13 01:39, , 4F
更正:愛之~過猶不及,要看怎麼拿捏
05/13 01:39, 4F

05/13 01:40, , 5F
適時適度的套用社會標準,也未嘗不是壞事
05/13 01:4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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