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管教

看板Education作者 (我得了不上PTT會死的病)時間17年前 (2007/05/11 15:51),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12 (看更多)
※ 引述《s42327 (多愁善感是我原罪)》之銘言: : 今天去參加一場研習 : 一位檢察官提出了一個有趣的看法 : 一個孩子連續偷了五千塊去泡網咖,在不同的地方發生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 在家裡,他可能會被父母痛扁 : 在商店,他可能會被送警察局法辦 : 但是在學校,他會被送到輔導室,然後老師們校長會摸摸頭告訴他下次不可以 : 偷錢是違法的嗎?相信每個人都知道答案。 : 那麼為什麼我們沒有傳達給孩子,犯罪是放諸四海皆準的錯事。 : 學校變成不斷容忍學生犯小錯的犯罪天堂。 : 檢察官再提出了另一個他親自參與的案件, : 一個12歲國一的孩子拿刀子在學校恐嚇另一個小朋友,拿了10塊錢 : 加害人被學校教師輔導後,告訴他以後不可以再這樣 ^^^^^^^^^^^^^^^^^^^^^^^^^^^^^^^^^^^^^^^^^^^^^^ 這是目前板上充斥著為求"維護校譽"的傳統處理方式, 自然無法合乎社會期待。 學校應該一再傳達世上沒有"不教而殺謂之虐"這種道理。 : 可是受害者的父母,無法接受學校處理方式,對這個孩子提告 : 最後他被判刑7年(恐嚇勒索最低要判七年,法官已經判最低了) : 他在法庭,大聲地問「我才拿十塊錢,在學校老師都沒說我怎樣,為什麼你們判那麼重」 以上應該鼓勵學校方面以法律手段處理問題。 想要用體罰來解決,確實是反效果。 : 還有一個普通無奇的例子 : 他說他同事一個孩子,唸書念得很好,畢業後找工作去考試 : 他筆試考得比其他人好很多,結果他被刷掉了 : 因為考試當天他帶去了個新潮的髮型、眼鏡、服裝 : 然後,他說:學校都不能有髮禁了,憑什麼把我刷掉 其實,他有權這樣說。 就我的感覺,他也不該去那家公司工作,那種憑外表評斷 別人的公司是一間會倒的公司。 書讀到勘不破這點,代表他的書讀得還不夠好。 : 別誤會,我絕對不是贊成過份的體罰。 : 但是,在此,管教辦法訂定的同時,在我們大聲疾呼人權的重要性的這一刻, : 請仔細思考,「我們要給孩子的是什麼?」 一個合乎時代潮流的社會價值觀。 其實我們都想保護孩子們,但是有時我們採取的手段 並不一定會真的保護他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221.218

05/13 22:40, , 1F
很抱歉 那家會倒的公司剛好是我們的政府
05/13 22:40, 1F
文章代碼(AID): #16H21rAP (Educ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6H21rAP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