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知味房讓人很生氣

看板EatToDie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7/23 18:09), 編輯推噓4(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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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台灣的法律是怎麼說的 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無安全 或衛生上之危險。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 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今天飲料是店家提供的商品之一、開瓶器是店內設備 知味房有沒責任,消保法第七條應該很明確告訴我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72.227 ※ 編輯: apman 來自: 61.228.72.227 (07/23 18:30)

07/23 19:29, , 1F
有保險可以賠啦 這樣店家也不致意的話就有點過分了
07/23 19:29, 1F

07/23 20:13, , 2F
我覺得有時候不一定是法律有沒有規定 而是感覺的問題
07/23 20:13, 2F

07/23 20:18, , 3F
所以店家如果聰明,就不應該讓消費者想到要循法律途徑這步
07/23 20:18, 3F

07/23 20:20, , 4F
看看前篇小蒙牛和太古花了多低廉的代價就達到封口的目的
07/23 20:20, 4F

07/23 20:21, , 5F
如果事發當時還有照片影片為證,可能又是另一種發展了
07/23 20:21, 5F

07/24 01:11, , 6F
樓上幹嘛講得好像人家只是為了要少賠錢才會那麼貼心服務...
07/24 01:11, 6F

07/24 01:11, , 7F
就算有照片或影片又怎麼樣? 一定又要上法庭,然後來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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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12, , 8F
賠償50萬之類的嗎? 法律不用沒事就一直搬出來吧......
07/24 01:12, 8F

07/24 01:14, , 9F
搞得好像受傷是中樂透一樣,沒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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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16, , 10F
本來就是為了減少不避要的糾紛所以要即時作適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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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16, , 11F
你用經營者角度想,當消費者全程錄影存證時你挫不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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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17, , 12F
受傷的人第一時間想的通常是希望趕快把傷口弄好而不是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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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 01:19, , 13F
我只是覺得經營者有沒有sense和他所提供的服務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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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1, , 14F
不好意思 小的愚昧想請教一下這邊相關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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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2, , 15F
到目前為止都是針對店家作探討~是不是也該針對該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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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3, , 16F
作探討呢?畢竟沒有人在現場~甚至是在使用者"旁邊"近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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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3, , 17F
看著使用者如何操作~是不是有過失~操作有無失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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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4, , 18F
假設如果該位使用者在開瓶時將手指與瓶蓋融為一體~而開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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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5, , 19F
呢?怎麼都沒看到這方面的討論?而幾乎都是針對店家處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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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6, , 20F
當的討論?!不是所有事情都是絕對如何的吧!要探討就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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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7, , 21F
加以探討~這樣才不會搞得像變成撻伐該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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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8, , 22F
如果今天我去一間燒烤店吃燒烤 一個不小心我連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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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09, , 23F
手也一起烤~這樣絕對是店家的責任?依照物之合理使用性質
07/25 02:09, 23F

07/25 02:10, , 24F
正常使用的話~如果有任何己身之過失 還是店家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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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02:10, , 25F
抱歉~問題多了點~先謝謝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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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0:45, , 26F
或許有不錯的例子 也因該有更差的例子 有時候不能要求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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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0:46, , 27F
好 也或許店家反應太慢 但是今天我只能說同樣的事情,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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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0:47, , 28F
是指給ok繃 或是小蒙牛的良好態度 遇到不同的人 會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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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0:47, , 29F
的反應阿XD
08/05 00:47,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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