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想要改革台灣的軍隊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小潔我愛妳)時間10年前 (2015/04/09 23:43), 編輯推噓10(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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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紀要重振只有一個辦法 就是殺 而且不能殺小兵 要拿將領的頭來殺 官越大的殺起來效果越好 只要殺下去 就會有效果 共諜案很簡單 槍斃幾個 國家追債追到滿門抄斬全家發配 誰還敢做?? 現在不就是風險低所以造成了沒感覺?? 勞這次很簡單 就是革職查辦 直接送牢裏面最高刑期不得假釋 追討國家培訓的經費 追討到全家跟他脫離關係 老婆都跟他離婚 終身俸照領沒關係 領了就充公還給國家 多殺幾個 軍紀不用說就重振了 慈不掌兵永遠是對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1.7.213.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428594212.A.FE7.html

04/09 23:45, , 1F
殺人? 基本上能殺掉退休俸已經解決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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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3:47, , 2F
我是覺得應該要他吐出受訓費。之前台灣有個公費到美國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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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學生,因為報告用網路文章被退學,要吐出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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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也要殺的有手段,不然會嘩變或是被人挖洞讓你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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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軍隊已經投共成這樣 絕對需要一次大清洗 否則投共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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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照規則來,行事都需要有法令,這才是正途。你要追繳就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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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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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合法,即使他先犯規了,但這項規則不妨礙他領終身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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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先用司法把他的權利剝奪,這才是正確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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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這套,哪就別在提什麼法治,連法制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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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下去,出現退伍潮,到最後沒有軍人就沒有軍紀問題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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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本來就有規定啦, 兩大過免職就沒終身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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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權就可以做得到的事情為啥會扯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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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要轉移焦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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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講個錯誤「正途」,然後說不這樣做的都是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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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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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衛哨能夠不分軍階,凡是查到有帶違禁品出入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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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給三天榮譽假的話,基層士氣馬上大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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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殺!!但是不殺基層。反倒要表揚基層守法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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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你,國軍一大弊病就是官官相護,要從上改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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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雞總是非常有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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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沒有軍人啦 以前要打仗會死人都一堆人搶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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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裡面根本是劣幣驅逐良幣 能用的早就被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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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過免職真的影響不不到終身俸,我認真講這個洞前面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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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卡在哪邊示範了,你要認為只是為了罵暴民很爽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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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坑是故意被留下,現在立院這個月才在修補公務員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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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補完才真有權利,要他不能領就不能領,說不定今年沒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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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的到啊, 只是某人沒膽把敢再任用他的人一起兩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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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之後有誰敢再用那個洞? 現在法律授權根本超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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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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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2 條 簡單講就是社會觀感不佳就可以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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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6:27, , 32F
我覺得最簡單由國軍直接向他提民事求償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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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0:15,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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