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工作薪資跟勞健保相關問題。
※ 引述《prund (蜻蜓寶貝~*)》之銘言:
: : 2.身心中度障礙者,政府補助自己應繳納費用的1/2
: : 3.身心輕度障礙者,政府補助自己應繳納費用的1/4
: : 4.榮眷、榮民遺眷之眷屬保費為定額330元
: : 5.及地區人口保費為定額659元
: 所以,我健保部分在公司可以加保,但是我應該要跟公司說我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讓公司去幫我辦理政府全額補助的部分嗎?
: 還是我自己要去健保局問,自己去處理呢?
基本上當你從這家公司加保的時候
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還是勞保局,忘了)
就會發函給公司人事負責人員
請承辦人員跟你要殘障手冊
所以就算你不講你有殘障手冊
公司也一定會知道
目前100人以上的公司
每滿100人要聘用領有殘障手冊的人1人
否則就得繳缺額一個人17280(好像是最低薪資的金額吧)給勞工局(變相的罰款)
而承辦人員申報你的身份是殘障人士時
自然你是重度的,員工應納金額就會是「零」了
每個月勞保局會寄來上個月的應繳保費(雇主負擔部分+員工繳納部分的合計)
你在勞保局的系統中屬於不需要繳納的
那寄來的繳費通知單自然也不會多這筆錢
所以如果不是承辦人員作業錯誤,那就是「他誆你」
所以問一下承辦人員你的勞健保費用的問題
確認一下是他忘了把你的保費改成0
或者是使用系統計算薪資的,忘了去改你的身份別為殘障人士
: : 勞工可意願是否每月從薪資上提繳?% (這個是不強迫的)
: 這部份,剛進公司的時候,
: 應收帳款兼人事小姐的姊姊幫我加勞健保的時候,我有看到有勾選,雇主提繳6%,
: 可是我沒看到,勞工可願意是否每月從薪資上提繳 @@
關於勞退提撥的金額
就真的是公司坑你們這些員工了
基本上雇主提繳的金額
是不能視為薪資的
所以你的薪資總額怎麼會是a+b+....(b不能加進去)
如果是你講錯了,那是員工自提的話
那也應該是放在減項,不會是加項才對(因為是你自己要扣的)
最基層的員工其實是目前最被剝削的一群人
雇主往往遊走在法律邊緣
因為現實的狀況,一般的小型企業也不怎麼賺錢
完全比照勞基法的話,你可以瞭解的短少金額加上隱形你看不到的金額
大約得多個10%以上的成本了
所以不管你去那邊工作,還是會碰到類似的狀況
只是老闆偷多偷少的問題
找一個真的穩定的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所以你現在可以立即去做的
就是去確認清楚你的勞保、健保的費用有沒有錯
至少一個月可以多個500元
至於勞退的問題
除非你不想做了
否則要是真的公司要坑你這個部分
你也拿他沒辦法
因為這種事情只能向勞工局申訴
申訴之後你大概也不用做了(鐵定是被資遣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這筆錢得拿回來
那就好好地保存你的每一張薪資條
等哪一天你不想做的時候
去申訴,那整筆凹回來了
不過你在公司內鐵定是會被罵的很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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