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設計與創意
根據前面的說法,提供一些個人想法參考。
創意與設計是不同的概念,牽涉的範疇也不同。
[創意]
創意(Creative Idea)主要在於創造力(Creativity)的展現,
透過"新"且"突出、特別或與眾不同"的概念主為要表達內容。
具有實用性質的創意可以稱為發明(Invention),
具有價值的實用發明,可稱為創新(Innovaiton)。
創新跟發明的差異在於經過價值評估(如成本、市場、獲利等等),
創意跟發明的差異在於可行性。
[設計]
設計可說是一種根據目的所進行的一種有組織的思維模式之表達,
利用不同的思維表達模式來反應目的,
根據不同的目的來呈現出不同的思維表達模式。
設計的思維表達模式可以透過創意、發明或創新來反應設計目的,
但創意、發明與創新並不一定非要透過設計來展現不可,
可獨立於設計外,也可結合設計進行包裝以強調(提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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