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反對廢死刑 白冰冰:不排除組正義黨
※ 引述《shouri (中職請解散吧)》之銘言:
: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 極重大刑犯是不是低等生物?
: : (事實上 群眾歧視陳進興; 多數群眾心裡把陳進興當作異類)
: : (要作一個處決異類的決定是比較容易的 ;要決定處決一個人則很難)
: 不難,只要你有親戚朋友被他剝奪了生命,就可以了。
: 親戚的親戚,朋友的朋友...很容易啊!
: 講簡單一點,對於你們這些哲學家而言,沒有人有權力剝奪別人的生命(應然),
: 但是對於已經剝奪別人生命的人而言,那要怎麼辦呢(實然)?
: 講更直接一點,廢止死刑等於鼓勵私刑!
: : 極重大罪犯可以擁有與正常人相同的人權?
: : (異類可以有多少人權?)
: : 哪些罪犯可以定義為低等生物?
: : (連續強暴殺人 or...?)
: : 誰來定義重大犯罪?多數決可以決定哪些行為應當被處決?這符合社會契約精神?
: : (同性戀是不是人?擁有同於異性戀的人權?可以用多數決決定?異性戀來決定?)
: : (或許 在兩百年前歐洲 同性戀是重大罪犯 M...我道歉 無法舉出更好的例子)
: 那麼廢止法律好了,回歸叢林法則,您說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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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方面就是廢死聯盟一個很大的論述盲點
廢死者大概有兩個方向的大絕可以放
1.就是類似前開這種同溫層層級的高空,開始問什麼誰有權力blabla
2.就是說你能保證司法機關不誤判嗎?人死了就不能復生blabla
其中1.這部份我認為討論毫無意義
一個社會總是會有一些社會運作的規矩
怎麼定這些規矩就是民主國家跟獨裁國家的區別
民主國家透過多數決來訂這個規矩,包括『幹了啥事該抵命』的規矩
獨裁國家就上面說的算
然後這邊居然有人跟我講,民主國家的法律也不是可以引以論據的東西
....well,這如果就是哲學理論教出來的成果
那我可以體會前一陣子澳洲還哪裡的大學為何想拆了哲學系
2.的部份還比較實際,廢死一大堆理由我只認為這個比較貼近現實
但是反過來講,如果你要在這方面著墨,加上1.的論點
那就跟小理講的一樣,回歸叢林法則如何?
既然你認為多數決幹嘛的訂社會規矩你都不認同,司法制度你也不相信
那好,可能你會跟NRA(美國全國來福槍協會)的一些會員有共通信念:
『給我一把槍,讓我主持我自己的正義』
這不是開玩笑的,
前一陣子不才有報導說一個美帝鄉民家裡連10歲小女孩都會用槍
問他們為什麼要這樣養家教小孩子
他們還說『這樣類似碰到卡催那那種狀況時,我們就可以保護自己的家園』
在美國這一套還很有地方言之成理
終究美國地方大,而且立國以來鄉民們『希望政府少管事』的心理一直存在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擁槍權追溯歷史可是用來對抗政府的權力XDD
但擺在台灣這塊地皮上
我不認為『給我一把槍,讓我主持我自己的正義』是個什麼可以通行全國主意
而且就算在有上面這種信念的武裝鄉民很多的美國,刑事司法制度也是存在的
這種質疑多數統治制度的論述會有一個很好笑的衍生結果
蓋依照他們的邏輯,恐怕國家也不該發駕照了
照樣造句:『誰可以決定誰有資格駕駛動力工具使用上天給的地球表面?』
『萬一發駕照給一個白癡讓他去害死人怎辦?』
說的是貌似有大條道理..............所以國家就不要發駕照了嗎?
哪個蠢貨會這樣決定?
正常人的腦袋會說阿駕照考試應該要有且有效
fine,一樣的邏輯,我也認為死刑該有更該執行,但審核應該謹慎
..............除非你修法真正由法律層面廢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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