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反對廢死刑 白冰冰:不排除組正義黨

看板DPP作者 (企業戰士)時間16年前 (2010/02/06 14:20),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6/21 (看更多)
※ 引述《tim1112 (神兵獵人風範)》之銘言: : 我認為要以當時社會價值觀跟安全來判斷 : 也就是說對象的生存價值或者權利 應該以當時社會的文化來決定 : 雖然這樣講有群眾暴力之嫌 : 但事實上人權終究不是天賦 而是人類後天自己定出來的 : (古代跟現代 不同的國家文化 所定義的人權範疇本來就不一樣) : 所以人類並非生下來就有我們現在所認知的所謂人權 而是藉由法規或者群體道德來判定 : 人類是群體動物 要決定單一個體的價值本來就不可能由那個單一個體來決定 : 不同地位身分或者作為 就會造成該個體有著不一樣的價值 : (例如總統等政要會有護衛 但一般平民沒有) : 所以只要該族群(Ex國家)認為該族群中的某個體沒有活著的價值(或者說他活著有害於該 : 族群)那麼該個體就是沒有其生存的權利(除非他脫離那裏) 如果板友很清晰地認知到 自己信仰多數統治、不信仰天賦人權 我想...這是很常見的 並且難以勸服 (把死刑用多數統治來合理化) (題外地呼籲:) 我的觀察 一些信仰多數統治的人會誤認民主 請釐清 多數統治、反天賦人權 並不是民主 信仰的立場問題是一回事 但是 請勿將民主張冠李戴 (PS.兩百年前 華盛頓等人在立國時 為了避除多數統治的危險 因而主張天賦人權原則 用以 保障個體的權益 達成真正的人權平等 當我等在思考民主人權問題時 應當也要擺脫多數統治的窠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41.190 ※ 編輯: RIFF 來自: 218.34.41.190 (02/06 14:26) ※ 編輯: RIFF 來自: 218.34.41.190 (02/06 16:03)
文章代碼(AID): #1BRGf8HQ (DP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6 之 21 篇):
文章代碼(AID): #1BRGf8HQ (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