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反對廢死刑 白冰冰:不排除組正義黨

看板DPP作者 (中職請解散吧)時間16年前 (2010/02/06 14: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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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極重大刑犯是不是低等生物? : (事實上 群眾歧視陳進興; 多數群眾心裡把陳進興當作異類) : (要作一個處決異類的決定是比較容易的 ;要決定處決一個人則很難) 不難,只要你有親戚朋友被他剝奪了生命,就可以了。 親戚的親戚,朋友的朋友...很容易啊! 講簡單一點,對於你們這些哲學家而言,沒有人有權力剝奪別人的生命(應然), 但是對於已經剝奪別人生命的人而言,那要怎麼辦呢(實然)? 講更直接一點,廢止死刑等於鼓勵私刑! : 極重大罪犯可以擁有與正常人相同的人權? : (異類可以有多少人權?) : 哪些罪犯可以定義為低等生物? : (連續強暴殺人 or...?) : 誰來定義重大犯罪?多數決可以決定哪些行為應當被處決?這符合社會契約精神? : (同性戀是不是人?擁有同於異性戀的人權?可以用多數決決定?異性戀來決定?) : (或許 在兩百年前歐洲 同性戀是重大罪犯 M...我道歉 無法舉出更好的例子) 那麼廢止法律好了,回歸叢林法則,您說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5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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