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反對廢死刑 白冰冰:不排除組正義黨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極重大刑犯是不是低等生物?
: (事實上 群眾歧視陳進興; 多數群眾心裡把陳進興當作異類)
: (要作一個處決異類的決定是比較容易的 ;要決定處決一個人則很難)
不難,只要你有親戚朋友被他剝奪了生命,就可以了。
親戚的親戚,朋友的朋友...很容易啊!
講簡單一點,對於你們這些哲學家而言,沒有人有權力剝奪別人的生命(應然),
但是對於已經剝奪別人生命的人而言,那要怎麼辦呢(實然)?
講更直接一點,廢止死刑等於鼓勵私刑!
: 極重大罪犯可以擁有與正常人相同的人權?
: (異類可以有多少人權?)
: 哪些罪犯可以定義為低等生物?
: (連續強暴殺人 or...?)
: 誰來定義重大犯罪?多數決可以決定哪些行為應當被處決?這符合社會契約精神?
: (同性戀是不是人?擁有同於異性戀的人權?可以用多數決決定?異性戀來決定?)
: (或許 在兩百年前歐洲 同性戀是重大罪犯 M...我道歉 無法舉出更好的例子)
那麼廢止法律好了,回歸叢林法則,您說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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