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郭冠英早就認識馬英九,周美青!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事實很簡單,臺灣從來沒有將郭的相關言論部分視為言論自由的例外事項,因此您
: 沒有權力宣稱他的言論不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所以您現在作的事情,就是一種對於
: 特定言論的迫害。事實上,您正主張這種言論應該被剝奪言論自由。
: 我的立論很簡單,我相信人民是民主政治的最後裁決者,所以我才相信,那種預設
: 人民愚昧無知,想要煽動人民、撕裂族群的民進黨,不可能獲得人民的支持,臺灣的
: 民主從來沒有那麼脆弱。國民黨是個顢頇、黑金的政黨,但是起碼他不是一個操弄族
: 群的政黨。最為明顯的例子是,不管省籍族群,包括了原住民和客家人,國民黨獲得
: 的支持,都遠比民進黨來得高。
既然已經放了「想要煽動人民、撕裂族群的民進黨」與
「國民黨他不是一個操弄族群的政黨」這種大決,無視於過去歷史脈絡,
那也沒什麼好繼續談,不用再對立場與意圖遮遮掩掩。
第一,種族歧視、種族沙文主義,與法西斯及納粹主義之間的邏輯是你自己弄錯在先,
我只是根據你的錯誤提出澄清。
第二,再說一次,請搞清楚,言論自由保障人人都有言論表達的權利,並
保障言論不受事前審查與因言論之後的事後迫害,但
言論自由不保障說話的內容不受公評。既然言論自由是一種權利,
那麼也相應有其義務與限制,也就是規範,所以不要說侮辱、毀謗、造謠,
甚至觸及恐嚇、歧視,這些都要負上我國法律上的責任。
我國憲法沒有明白規定人民不得發表法西斯納粹言論,
但我國憲法規定不分種族一律平等;
我國憲法沒規定不可以發表法西斯納粹言論,同樣,
我國憲法也保障其他人針對法西斯納粹的言論內容進行討論與批判的自由,
更何況是一個以高貴自居的官員的種族歧視與納粹言論。
請不要亂入,搞得好像要剝奪封印一個以高貴自居的官員的言論自由,
拿石大教授的綠色極權VS藍色自由恆等式當擋箭牌。
這一點先釐清了,才有資格繼續談下去到底法西斯納粹的言論
受不受言論自由這一權利的保障。
而我之所以主張臺灣沒有發表納粹言論的言論自由的權利,
是因為我國憲法規定種族一律平等,法律規定發表歧視、恐嚇甚至暴力傷害他人言論
必須負法律上的責任,以及基於過去人類歷史的教訓,
因此我推演出在我國發表法西斯納粹不僅是沒常識、不道德的言論,
而且也是法的正義所不容許。
第三,在談民進黨是威權主義、極權主義之前(拜託一下,一般來說,
集權是指政府權力運作集中),
請先澄清去年陳欽差來台時區長的作為,是不是剝奪了綠營和民眾的言論與集會自由。
直接把文字獄、株連、文革這種事情跟民進黨掛勾,
只是又證明這是一種無視歷史脈絡的印象派比喻。
要發動文字獄與株連,必須建立在威權、獨裁、極權主義政治的社會生活中,
主權者掌握文字與思想審查的最後決定權,
擁有意識形態上完全獨霸優勢,以及國家直接全面監控社會,
然後才得藉由文字和思想審查來清除立場與政治上的敵人。
簡單地說,我們現在之所以不能輕易地在言論自由這種最普遍抽象的權利之外
加上例外事項,是因為這樣做會導致寒蟬效應,
而有礙於意見的交換與更接近真理的追求。而文字獄與株連正會達至此種效應。
但是,我看不出來民進黨與過去陳水扁政府何德何能已經達到此境界,
至少請幫忙指出民進黨內的中央文革小組在哪,
而紅衛兵又是如何把黑五類糾上台批鬥,推倒在地再踩上一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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