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反對集遊報備制
※ 引述《kkkkk9 (GOGO TW!)》之銘言:
: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 如果今天 某黨再次發動 大串聯、大遊行
: : 另一黨「發動遊行,以S型反復行穿過遊行隊伍」 你們覺得警方可不可以同意?
: : (假設甲黨行經 中山路;乙黨就以S型前進反復行經各中山路口)
: : 甚至,乾脆和他們在同一條路遊行怎樣? 會不會發生衝突
: : 一邊正手牽著手、一邊在唱「青海的草原」 會不會打起來?
: : 假設某黨在公園進行選前造勢之夜
: : 另一黨的激進份子(反正事後黨中央都可以推給激進份子)
: 那假設兩黨都要申請路權 結果政府核准甲方 禁止乙方
: 那會不會造成乙方更強烈反彈
其實應該都不可以給他們過
集會遊行的自由不應該損害其他公共場所使用者的自由
如需使用路權 必須開放收費
這才是公平
: 政府能嚴守言論自由和執法公正才是現在的問題
: 當初民進黨會擋 我看是怕被藍軍上街頭搞破壞
: 現在KMT執政了 一定不會改成報備制啦放心
: 空包彈而已
: 未經允許擅闖私人土地跟報備制哪有什麼關係?
: 亂湊
: : 很抱歉,你得先搞懂「報備制」的精神
: : -- 「申請制」裡,接受申請的警方「可以駁回申請」
: : 而「報備制」就是,你管不著,我只是跟你報備一下
: : 你不希望從今往後每一場活動、每一次選舉都看到流血
: : 你不希望各黨「激進份子」把握住每個鬧事的機會
: : 你不樂見這些熟讀法律的政治人物利用漏洞再次引發衝突卻宣稱合法
: : 那你就不該支持 報備制
: 政府有權決定誰可以誰不可以 沒道理阿
: 今天他只要不想讓你合法 就隨便舉幾條法讓你不能遊行
: 你難道就可以允許執政的縣市政府利用法律的正當性操弄法律嗎
: 這種事到時候就算會過 以KMT目前囂張又無能的態度
: 到時候一定會有DPP條款啦 放心
政府沒有權決定誰有沒有權力遊行
但是政府一定要有權力決定公共場所是某要開放哪些用途
公有土地不是拿一塊布 一杯手就可以賴著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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