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果公投可以決定三聚氰胺的容許值...

看板DPP作者 (下一個會更好!)時間17年前 (2008/09/26 12: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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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fale (戰神 吱見愁)》之銘言: : 在標準以下明明就不會中毒 : 可是卻有人一再宣揚有多危險 : 那不是故意製造恐慌? 全世界除了美國、香港、台灣外其餘國家全部都禁止!!! 標準下不會中毒? 請問毒性累積勒?有任何證據說這不會累積體內嗎? 一兩年內不會有問題,十年、二十年呢?? 恐慌?? 將可能性降到最低這叫恐慌? 妳的標準真低阿!!! : : 瘦肉精~~台灣在2007/11/05通知WTO禁止 : : 國家組織 用量規定 : : 中華人民共和國 禁用[6] : : 中華民國 (台灣) 禁用 : : 2007年8月,考慮解禁培林[7] (沒放寬標準) : : 2007年11月,通知將全面禁用克倫特羅[8]。 : : 歐盟 禁用[9] : : 美國 國內:培林殘量50ppb : : 出口至歐盟:禁用[10] : : 日本 進口:培林殘量10ppb : : 國內:禁用 : : 目前全世界有美國等24國開放使用培林,有160多國仍禁用。 : 2006年以前 台灣是沒有禁止使用 2007前 台灣是國內禁用!進口有容許量!! : 的 : : 口蹄液?哪來的? : 台灣是口蹄疫區 你該不會連這點常識都沒有吧? 妳這更好笑 疫區的豬就一定有口蹄疫? 妳知道口蹄疫是十年前的事了?? : : 這理論很好笑 : : 未達中毒劑量所以就可以食用? : : 他有沒有說三聚氰胺入人體後的代謝狀態?會不會在體內累積? : : 這部分的數據在哪? : 就在前面貼的FDA標準上 說不會在體內累積? 能100%代謝? : : 有毒的東西本來就不能參入食品內 : : 妳用這種說法來解套? : : 太可笑吧! : 有毒的東西 滲入食品內是很常見的 要有點常識 科科 常見? 這種東西叫常識? 您還真見怪不怪阿!! : : 食品衛生管理法 : : http://www.vm.nchu.edu.tw/law/central-law_8.htm : : 第二章 食品衛生管理 : : 第十一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調 : :      配、加工、販賣、貯存、輸入、輸出、贈與或公開陳 : :      列: : :      一、變質或腐敗者。 : :      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者。 : :      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者。 : :      四、染有病原菌者。 : :      五、殘留農藥含量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安全容許量 : :        者。 : :      六、受原子塵、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中央主管機 : :        關所定安全容許量者。 : :      七、攙偽、假冒者。 : :      八、屠體經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 :      九、逾保存期限者。 : : 想開放三聚氰胺先去修法吧! : : 反正現在國會泛藍佔7成 : : 要修法護航應該很容易啦!!! : 看不懂貼這法的目的是做什麼? : 要是有違法 直接去行政法院訴訟 你真的會勝訴唷 -- ====================== 官字兩個口 說啥都是玩笑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96.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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