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民進黨不承認92共識,待遇比國民黨好
看板CrossStrait作者calebjael (calebjael)時間10年前 (2015/06/09 15:48)推噓2(2推 0噓 40→)留言42則, 4人參與討論串11/16 (看更多)
※ 引述《inebriety (酩酊)》之銘言:
: 92共識這詞是後來才出現的。
: 所以這92共識跟你說的1992年談的東西其實並不「等於」。
: 現在普通台灣人談的92共識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 但這「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在1992年並未達成共識。
: 2000年蘇起為了創造模糊空間,搞了個92共識=一中各表
: 2000年時民進黨陳水扁剛上台,對於老共也不是那麼硬的。
: 甚至還承諾了四不一沒有。
: 但後來阿扁惹怒老共,老共開始對民進黨感到不耐,又開始找國民黨談。
: 所以現在常常談的92共識其實不應該叫92共識,而是05共識。
: 「一中各表」其實只是92年有談到的東西,但沒有共識。
: 直到05年中國官方才出現92共識一詞。
: 所以我認為數學邏輯意義上 應該是
: 一中各表=05共識=\=92共識
: 這最基本的東西要先設定好才能談,不然大家談的東西基本上沒有交集。
: 官方他們需要模糊空間,我們普通老百姓不需要模糊空間。
: 有錯再麻煩幫忙修正一下。
九二共識是這樣﹕
台灣海基會海文陸(法)字第81-10457號﹐函大陸海峽兩岸關系協會﹕
關於“兩岸文書查証”商談等事﹐11月16日及30日大函均悉。 鑒於“兩岸文書查証”
~~~~~~~~~~~~~~~~~~~~~~(注一)
及“兩岸間接掛號信函查詢與補償”是兩岸中國人間的事務﹐問題懸宕多時﹐不但影
響兩岸人民權益﹐且使人民對交流產生疑慮﹐誠屬遺憾﹗頃接貴會上述二函﹐顯示“
願以積極的態度﹐簽署協議”、“使問題獲得完全解決”﹐端此﹐我方表示歡迎。我
方始終認為﹕兩岸事務性之商談﹐應與政治性之議題無關﹐且兩岸對“一個中國”之
含義﹐認知顯有不同。我方為謀求問題之解決﹐建議以口頭各自說明。至於口頭說明
~~~~~~~~~~~~~~~~~~~~~~~~~~~~~~~~~~~~~~~~~~~~~~~~~~~~~~
之具體內容﹐我方已於11月3日發布之新聞稿中明白表示﹐將根據“國家統一綱領”及
~~~~~~~~~~~~~~~~~~~~~~~~~~~~~~~~~~~~~~~~~~~~~~~~~~~~~~~~~~~~~~~~~~~~~~~~~~~
“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8月1日對於“一個中國”含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我方此項
~~~~~~~~~~~~~~~~~~~~~~~~~~~~~~~~~~~~~~~~~~~~~~~~~~~~~~~~(注二)
立場及說明亦迭次闡明﹐香港地區、大陸地區及台灣地區之媒體﹐對於雙方立場及說
明﹐先後已有充分報道。
目前當務之急應在於解決事務性實質問題﹐我方已依在香港商談所得初步共識﹐並充
~~~~~~~~~~~~~~~~~~~~~~~~~~(注三)
分考慮貴方之意見﹐整理協議草案﹐在香港面交貴方商談代表﹐貴會對於“兩岸文書
查証”及“兩岸間接掛號信函查詢與補償”二草案若仍有“遺留的分歧”﹐請速函告
以利我方研究。 有關辜董事長與汪會長在新加坡之會談﹐我方至為重視。至於會談之
相關事宜﹐本會當於積極研究後﹐另函相告。
注一﹕指大陸海協會所發公函﹐內容如下﹕
3月份北京工作商談結束後﹐我會一再聲明﹐海峽兩岸交往中的具體問題是中國的事
務﹐應本著一個中國原則協商解決﹔在事務性商談中﹐隻要表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
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在事務性商談中表述一
個中國原則方式可以充分討論協商﹐並願聽取貴會及台灣各界的意見。
在這次工作性商談中﹐貴會代表建議在相互諒解的前提下﹐采用貴我兩會各自口頭聲
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原則﹐並提出了具體表述內容﹐其中明確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
個中國的原則﹐這項內容也已於日後見諸台灣報刊。我們注意到﹐許惠祐先生於11月
1日公開發表書面聲明﹐表示了與上述建議一致的態度。11月3日貴會正式來函表示已
征得台灣有關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
的建議﹐並已於11月3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
為使海峽兩岸公証書使用問題商談早日克竟全功﹐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
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
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
前後兩段紅色字體可互相參考。
注二﹕台灣的國家統一委員會1992年8月1日所作決議為﹕
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一個
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後﹐台灣將成為其管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
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及外蒙古﹐
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台澎金馬。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
分。
附注﹐決議公佈後﹐大陸海協回復﹕
它表明在兩岸事務性商談中應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已成為海峽兩岸的共識﹐對海峽兩岸
事務性商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然我們不同意台灣有關方面對一個中國涵義的理
解。在事務性商談中﹐隻要表明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基本態度﹐可以不討論一個中國
的涵義。
注三﹕香港會談的共識指台灣海基會提出的口頭表述方案﹕
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
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
所以九二年還是有九二共識的。
這個共識就是﹐兩岸都是同一個中國、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
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兩岸要持續進一步友好協商、兩岸要擴大民間交流...
然後以這個共識為基礎﹐才有了1993年4月在新加坡的第一次“汪辜會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94.12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33836139.A.F9D.html
→
06/09 15:55, , 1F
06/09 15:55, 1F
→
06/09 15:55, , 2F
06/09 15:55, 2F
→
06/09 15:56, , 3F
06/09 15:56, 3F
→
06/09 15:56, , 4F
06/09 15:56, 4F
→
06/09 15:56, , 5F
06/09 15:56, 5F
→
06/09 15:57, , 6F
06/09 15:57, 6F
→
06/09 15:57, , 7F
06/09 15:57, 7F
→
06/09 15:58, , 8F
06/09 15:58, 8F
→
06/09 16:00, , 9F
06/09 16:00, 9F
→
06/09 16:00, , 10F
06/09 16:00, 10F
→
06/09 16:01, , 11F
06/09 16:01, 11F
→
06/09 16:01, , 12F
06/09 16:01, 12F
不﹐你細看內容﹐當時就是雙方均認可“一中各表”了。
而更重要的是﹐這個一中各表的前提是“一中”﹐而台灣現在否定一中﹐
所以才會否定一中各表。
推
06/09 16:02, , 13F
06/09 16:02, 13F
這是另一個話題了。這個話題是﹐台灣認為﹐一中各表是通用於所有領域的。
也就是說﹐有一個PRC可以參加奧運﹐也有一個ROC可以參加奧運﹐雙方在堅持
一中的前提下﹐各表自己。
但大陸是認為﹐一中各表祗在“兩岸關系”上有效。當兩岸要協商會談兩岸關系時﹐
才一中各表﹐而在國際事務上﹐那就是聯合國模式﹕一中我表。
所以才會造成部分台灣人認為大陸沒有同意過“一中各表”。
→
06/09 16:11, , 14F
06/09 16:11, 14F
※ 編輯: calebjael (112.94.127.3), 06/09/2015 16:17:10
→
06/09 16:14, , 15F
06/09 16:14, 15F
→
06/09 16:17, , 16F
06/09 16:17, 16F
→
06/09 16:18, , 17F
06/09 16:18, 17F
→
06/09 16:18, , 18F
06/09 16:18, 18F
→
06/09 16:19, , 19F
06/09 16:19, 19F
→
06/09 16:19, , 20F
06/09 16:19, 20F
→
06/09 16:19, , 21F
06/09 16:19, 21F
→
06/09 16:20, , 22F
06/09 16:20, 22F
→
06/09 16:20, , 23F
06/09 16:20, 23F
→
06/09 16:20, , 24F
06/09 16:20, 24F
→
06/09 16:20, , 25F
06/09 16:20, 25F
→
06/09 16:21, , 26F
06/09 16:21, 26F
→
06/09 16:22, , 27F
06/09 16:22, 27F
→
06/09 16:22, , 28F
06/09 16:22, 28F
→
06/09 16:23, , 29F
06/09 16:23, 29F
→
06/09 16:24, , 30F
06/09 16:24, 30F
推
06/09 16:31, , 31F
06/09 16:31, 31F
→
06/09 16:32, , 32F
06/09 16:32, 32F
→
06/09 16:34, , 33F
06/09 16:34, 33F
→
06/09 16:40, , 34F
06/09 16:40, 34F
→
06/09 16:40, , 35F
06/09 16:40, 35F
→
06/09 17:35, , 36F
06/09 17:35, 36F
→
06/09 17:36, , 37F
06/09 17:36, 37F
→
06/09 17:38, , 38F
06/09 17:38, 38F
→
06/09 17:38, , 39F
06/09 17:38, 39F
→
06/09 17:39, , 40F
06/09 17:39, 40F
→
06/09 17:41, , 41F
06/09 17:41, 41F
→
06/09 17:44, , 42F
06/09 17:44, 4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