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鎖到只剩人民網! 中國瘋狂鎖網還「封牆」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calebjael)時間11年前 (2015/01/26 16:02), 編輯推噓-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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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哈哈哈 : 看到你這翻言論 : 我看拿出去給別人看 : 會被笑死吧 : 商業機密竟然會等於言論自由? : 我看你不懂什麼叫言論自由吧 : 言論自由系指不在違反法律的前提之下 ~~~~~~~~~~~~~~ : 所發表的任何的言論 : 都是能被保障的 : 就算是商業機密 : 也必需佫尊法律的規範 ~~~~~~~~~~~~~~~~~~~~ : 不是你說商業機密就商業機密 : 政府必需立法規範什麼樣的商業機密是不能被說的 ~~~~~~~~~~~~~~~~~~~~~~~ : 並且必需要嚴謹的訂義其範圍 : 要符合才能限制 ~~~~~~~~~~~~~~ : 只要沒法律規範的就能說 ~~~~~~~~~~~~~~ : 而且此法律還必需符合憲法的原則 ~~~~~~~~~~~~~~~~~~~~~~~~~~ 嘻嘻嘻﹐按你的邏輯﹕ 一、憲法是根本﹐“言論自由”是憲法原則之一﹐ 二、然後依靠這個“言論自由”的憲法原則﹐來制定一些法律﹐ 三、這些法律用來規范、限定、約束“言論自由”的范圍。 嘻嘻嘻﹐“你的”言論自由這麼有sm傾向﹐喜歡自己強姦自己啊。XD : 什麼美國政府沒有保障違反這種協議的言論自由 : 別笑死人了好嗎? : 只要憲法有明訂 : 國家就要保障 嘻嘻嘻﹐就跟你說﹐憲法保障的是“權利”本身﹐而不是把“權利”當做“義務” 來保障。 但看來你就是一直沒能理解權利與義務的不同﹐將民眾之權利﹐解讀為政府之義務。 給你看個例子﹐美國憲法規定﹕ 任何一州在參議院的議席出現缺額時﹐該州行政當局應發布選舉令以填補此頂缺額﹔ 但任何一州州議會在人民按照州議會指示進行選舉補足缺額以前﹐可授權行政長官 作出臨時任命。 “可授權行政長官作出臨時任命”是一種權利﹐而不是一種義務﹐ 因此﹐並不是必須要一定要如此進行。明白﹖ : 而且還要確保所有的行為都符合憲法的要求 : 絕對不是像你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 : 在那裏亂扯好嗎? : : 二、憲法所規定的人民權利是有前提的。 : : 譬如說﹐美國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的自由﹐不等於規定人民可以隨地集會﹐ : : 所以人民是不能以“有集會的自由”﹐就決定“在白宮裡面隨意進行集會”﹐ : : 或者隨便什麼鄉民也可以“到軍事基地中進行集會”。 : : 同樣﹐言論的自由、出版的自由都是有前提限制的﹐ : : 以為“言論自由”就是“言論不能受任何限制”﹐同樣是中毒了。 : 呵呵 : 誰跟你說過言論自由不能受限制了? : 言論自由當然能受限制 : 但是限制言論自由的前提是不得侵犯到別人 : 只要你沒有侵犯到別人 錯了哦。 是沒有侵犯到法律﹐而不是沒有侵犯到別人。 所以﹐《刺殺金正恩》可以言論自由﹐因為沒有侵犯法律﹐盡管它侵犯到別人。XD 法律沒有規定不許的﹐就是可以的。 問題來了﹐法律又是依據什麼來規定不許呢﹖ 又是依靠言論自由這一“憲法原則”來規定什麼言論不得自由麼﹖XD : 想怎麼說都是對的 : 這是政府必需要保障的 : : 三、言論自由是一種輸出自由﹐而封鎖資訊是一種輸入限制。 : : 事實上﹐各國憲法所說的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 : 都是一種輸出自由﹐而沒有說公民有被輸入、被洗腦的不受限制。 : : 當然﹐美國的“輸出自由”﹐對應的就是中國的“輸入限制”﹐ : : 這正如大陸的“輸出自由”﹐必然對應台灣的“輸入限制”一樣。 : : 不獨言論如此﹐事實上很多東西都是如此。但輸入與輸出依然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范疇。 : : 至於說﹐能夠不分青紅皂白﹐把“輸入限制”跟“輸出自由”混在一起做瀨尿牛丸﹐ : : 明明是在說中共的輸入限制﹐還能扯到中共的輸出自由問題﹐ : : 這該又是中了多深的毒.... : 什麼輸出、輸入的限制了 : 完全看不懂 不怪你。XD : 不管任何的言論 : 只要沒有傷害到任何的人事物 : 就是可以講 : 這是言論自由的真締 : 絕對不是像你這樣的鬼扯 : : 對外聯網本身不違反﹐但聯網的內容﹐憲法還真有規定﹐你以為中共很笨的啊。XD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 第一條 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 : : 社會主義制度。 : : 第二十四條 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 : : 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証唯物主義 : : 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 : 第二十八條 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 : : 制裁危害社會治安、破壞社會主義經濟和其他犯罪的活動﹐懲辦和改造犯罪分子。 : 嘖 : 那請問一下 : 中共什麼時候證明過他封的這些網 : 是破壞社會制度、治安並且有犯罪行為了? : 這些中共規定的事項 : 全世界就只有中共有? : 其他國家沒有? : 我看中共不會很笨 : 是你把全世界當白痴在看吧 : 好像妨佛只有中共是最重視治安的 : 其他國家完全不重視 嘻嘻嘻﹐你可以說中共執法不嚴謹呀。我沒意見。 但你說的是中共的憲法沒有相關的內容﹐那我就要告訴你﹐有的。XD : : 屬地原則啊﹐親。 : : 在本國之外地區的犯罪﹐不適用本國的法律。 : : 犯罪主體需要認定啊﹐親。 : : 是“人”在犯罪﹐還人說出來的“話”在犯罪﹖什麼才是犯罪主體﹖ : : 犯罪主體是人﹐但人有屬地原則﹐因此不能拿中國法律去起訴犯罪時不在中國境內的人﹐ : : 而如果犯罪時是在中國境內﹐當然就能適用中國法律。 : : 而犯罪主體所使用的犯罪工具﹐或造成的犯罪事實(“話”)﹐是不需要承擔 : : 法律責任的﹐所以處理的方式就是依法進行查處、沒收、封禁、整改。 : : 你見過誰起訴犯罪工具或犯罪結果﹖你見過殺人案不是起訴兇手﹐ : : 而是起訴那把刀或者那具被殺的屍體﹖ : 是啊 : 但是你搞錯了一件事 : 如果用人跟刀來比喻的話 : 那麼應該是網路內容和網路 : 網路內容才是你口中的人 : 網路才是你口中的工具 嘻嘻﹐網路怎麼會傷害人(或群體)﹖所以網路怎麼會是工具﹖ 傷害人的網路內容。網路不過是載體﹐就如刀的載體是金屬。 金屬可以做成刀﹐也可以做成紐扣。載體與工具是一體兩面不可分割。 : 所以中共該做的事是 : 把全中國人的網路給切斷才對 你的錯誤﹐就在於一方面混在一起分不清主體與工具的區別﹐ 另一方面又想把載體跟工具切割開來。 光有內容﹐沒有網路可以傳播﹐跟光有網路﹐卻沒有內容在傳播﹐ 都是不構成一個屁的。XD : : 其實﹐要不要再告訴你一個殘酷的事實兼語法錯誤..... : : 你這句話說“連鬼都不想跟這種爛國家統一”﹐ : : 正確說法是“……………被…………………”。 : : 你能明白這兩個字的區別嗎﹖ : : 已經不是台灣來選擇“跟或不跟”﹐因為台灣無法影響大陸﹐ : : 台灣衹能影響自己﹐所以台灣能選擇的是“被或不被”﹐ : : 大陸才能選擇“跟或不跟”。XD : : 看在我中文學得還過得去的份上﹐求介紹黃色人種女友... : 如果中共還妄想二岸和平統一的話 : 就要看台灣人的意願 嘻嘻嘻﹐你也知道要改口說成“和平統一”而不是“統一”啊。 不過問題是﹐即使是限定和平統一﹐台灣依然還是祗能在“被”與“不被”之間選擇。 因為台灣依然還是祗能決定自己﹐而不能影響到大陸“要不要統一”的選擇。 至於大陸能不能影響到台灣的選擇﹐如果影響不到﹐就不會經常有人幻想 “大陸承認台灣獨立”這一前提了﹐因為承認還是不承認﹐差別很大。XD : 如果台灣人沒有意願跟中國統一的話 : 那麼二岸就永遠不會有和平統一的一天 : 二邊的人都有選擇 : 那就是是否一戰 : 你的中文還過的去? : 我還滿懷疑的 : 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85.168.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22259332.A.CEB.html

01/27 08:57, , 1F
很討厭那個"嘻嘻嘻"的開頭
01/27 08:57, 1F

01/27 08:58, , 2F
你會引美國憲法 會講中國法律
01/27 08:58, 2F

01/27 08:59, , 3F
就應該知道整體兩者還是有差異
01/27 08:59, 3F

01/27 09:00, , 4F
片面解讀某條法律有意義嘛
01/27 09:00, 4F

01/27 09:01, , 5F
這裡不是法庭 也不是辯論會 你也不是辯
01/27 09:01, 5F

01/27 09:02, , 6F
護或辯者
01/27 09:02, 6F

01/27 10:07, , 7F
嘻嘻嘻
01/27 10:07,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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