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獨裁者沒有內政。。。
※ 引述《Aadmiral (A將)》之銘言:
: 答~~~錯了!
: 歐洲天賦人權的觀念是遲至17世紀的啟萌運動才逐步完善,而啟萌運動又是經過
: 文藝復興、知識革命、王權重建等一步一步近200年的反思、求知才得到的非常特別
: 的新想法。在此之前,歐洲的人權不會比中國要進步到哪去,在相對的比較上,中國古
: 代的人權狀況可能還好一些。
看你是比哪段時期,以前近代來講好了
: 中國的科舉就比起歐洲要進步,因為只要通過最基層的鄉試,取得個生員(秀才)的資格
: ,上衙門就不必跪了,而且還有椅子可以坐,在電影"威龍闖天關"當中,宋士傑就只是個小
: 秀才,卻可以毫無顧忌的在衙門裡隨意走動,這個情結差不多符合實情。如果用現代的
: 政治術語來說,"秀才"就等於是取得了"公民權",也就是平等的政治和社會權力
: 相比之下,當時的歐洲,要取得平等的政治社會權力,大概就是神職人員,或是騎士
: 而取得這2種資格則是相當困難的。也就是說,歐洲長期以來一直是等級很嚴格的,
: 這就是馬克思所說的社會發展五階級的"封建時代",講的是成份和階級,而且非常嚴格
科舉實際上就形成了另一個階級,以中國的規模而言
比較的基準不是特定英法之類的國家,而是整個歐洲
也因此上面的引文其實是在跟社會流動的問題比較有關,你說秀才取得了"公民權"
我是覺得有點過度引伸了
中國古代一個很麻煩的問題在於"法"的意識
對,考上秀才免繇役,看到縣官不用跪
然而這並不是嚴格契約性質的法律所確立的,只是皇帝的恩賜,或者行政權下的
"特殊辦法"
至少宋代的情況是如此
明代....明代士大夫地位又更低落了
歐洲一方面的確階級分明,然而其法律的契約意識也比古代中國來要來的強些
某個層面而言,法律能比較穩固的保障權利
對啦,大家都有聽過領主初夜權云云的事情 (淫笑)
然而中古歐洲領主和領民其實已經有了一定程度的交換契約情況,領主按照契約
有"責任"保障領民安全,契約沒規定的勞役,也不能強加在領民身上等等
要考科舉本身也有資格限制,賤民階級,甚至商人很長一段時間是不能考科舉的
而真正廣開科舉也是明清時代的事情,剛好對應歐洲的啟蒙時代
其實沒有你想的領先那麼多
明代末葉情況就相當有趣了
我們一般講西方的天賦人權,背後有一套自然法 > 自然權利的發展軌跡在
而中國在這方面一直都是缺位的,而老實講,這也是老一輩中國史學家的心結所在
雖然這問題是日本史學家提出的
: 在電影"騎士風雲錄"當中,冒名但是極有才能的騎士,一但身分被揭穿,是會立刻上枷鎖
: 被眾人唾罵,這是符合實情。
: 上帝之前,不是人人平等,神職人員最高等,統治階級稍微次等,人民再次等,猶太人
: 更次等(放信貸,這不被上帝所許,是"魔鬼的行業"),異教徒就不被視為人類
: 這才是東亞與西方在古代的人權狀況。
上個世紀前中葉 年鑑學派與後現代史學
對中古歐洲歷史已經有了相當的研究成果
講是講黑暗時代,實際上並沒有那麼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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