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棒球板板主korking52013不當判決
※ 引述《korking52013 (大將軍)》之銘言: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ㄟ,你回答的跟我問的好像不一樣
: : 你花了一大段在回應申訴人的問題
: : 請注意組務的問題才是你必須、應該要回應的
: 看了之後 也許是自己的文章 過度繁長
: 造成不便 請小組長見諒
組務原來的問題很簡單
一、這篇文章本身是否有違規
二、公告內容是否有說明水桶原因為違反哪條板規
你在 #1Epm9jPu 的回應,摘錄重點如下
1.板工主張littlejohnny板友與其相關帳號永久水桶之原因如下
(後面接上大量證據)
2.沒有即時處理的原因是 板上當時於熱門狀態
所以我認為你並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當然,你在這一篇有回應了,我就會針對你的回應繼續審理
: 但個人認為並無刻意偏離無視組務問題
: littlejihnny板友該篇文章並無違規
: 不過就之前備份紀錄
: 文章代碼(AID): #1EoG2nr3 (Baseball)
: humorist 確實為littlejihnny分身
: 然而在humorist被水桶過 littlejohnny又以其帳號發文
: 本板板規
: 另外,原使用者ID經禁止討論後,如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
: 推噓文,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查禁分身ID,並得將原使用者ID
: 及分身ID同時加上15日水桶(若分身有觸犯板規則另外加總之);情
: 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轉ID_Multi處理。
: *2010/4/30新增
: 查出littlejohnny於之前被水桶一年期間
: 曾屢開分身 也有違規紀錄
: 於上篇 文章代碼(AID): #1Epm9jPu (CourtBasebal)
: 板工鉅細靡遺呈上備份與證據
: 故採取永久水桶處分
: 也將提報帳號予小組長處理
: 盼明察
: korking52013
板規上述明為每次使用分身加總 15 天,分身觸犯板規另外加總
另外累犯的條款亦僅為一個月至三個月的水桶、劣退
請問設定為永久水桶的依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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