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棒球板板主korking52013不當判決

看板CourtBasebal作者 (大將軍)時間12年前 (2011/11/25 17:36),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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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ㄟ,你回答的跟我問的好像不一樣 : 你花了一大段在回應申訴人的問題 : 請注意組務的問題才是你必須、應該要回應的 : ※ 引述《korking52013 (大將軍)》之銘言: : : 板工主張littlejohnny板友與其相關帳號永久水桶之原因如下 看了之後 也許是自己的文章 過度繁長 造成不便 請小組長見諒 但個人認為並無刻意偏離無視組務問題 littlejihnny板友該篇文章並無違規 不過就之前備份紀錄 文章代碼(AID): #1EoG2nr3 (Baseball) humorist 確實為littlejihnny分身 然而在humorist被水桶過 littlejohnny又以其帳號發文 本板板規 另外,原使用者ID經禁止討論後,如查繼續使用分身ID發表文章或 推噓文,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決查禁分身ID,並得將原使用者ID 及分身ID同時加上15日水桶(若分身有觸犯板規則另外加總之);情 況嚴重者報請小組長轉ID_Multi處理。 *2010/4/30新增 查出littlejohnny於之前被水桶一年期間 曾屢開分身 也有違規紀錄 於上篇 文章代碼(AID): #1Epm9jPu (CourtBasebal) 板工鉅細靡遺呈上備份與證據 故採取永久水桶處分 也將提報帳號予小組長處理 盼明察 korking520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2.219.119 ※ 編輯: korking52013 來自: 122.122.219.119 (11/25 17:45)

11/26 01:51, , 1F
請問小組長是否得發文補充討論此案?
11/26 01:51, 1F

11/26 05:19, , 2F
可以
11/26 05:19, 2F

11/26 15:40, , 3F
感謝小組長
11/26 15:40, 3F
文章代碼(AID): #1Eps6Jm1 (CourtBaseba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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