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救人唷]關於加工後素材的著作權

看板Comic_Techn作者 (可愛路人趴趴歌帆)時間24年前 (2001/06/10 20:5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20 (看更多)
※ 引述《younglu (Lensterfan)》之銘言: : ※ 引述《HL (可愛路人趴趴歌帆)》之銘言: (刪) : 這有一點爭議是在於,您利用來加工的素材的原網站,是否允許加工使用 : 沒有聲明不准加工,不代表就可以.既然他聲明不放棄著作權,則改作權也包含在內 : 若您是未經同意加工使用,則您加工後的素材,並非合法改作 : 這時受不受保護,很有爭議,各國規定也不同.目前我國實務上似乎傾向不受保護 : 若該站有聲明利用者可以加工使用,則不生此問題 或許是我講的不清楚。 依照我國目前現行法(請仔細看第二項) 是將這原著作物和衍生著作物的著作權獨立視之 換言之,即便是在侵害他人著作權的情況下,予以改作 仍然享有著作權之保護。 故,如果原素材站針對該改作物行使著作權, 改作物的作者仍應要為未經同意予以改作 付出代價。 然而,對他人著作權之侵害,並不妨礙該改作物著作權之成立。 您可以將這樣未經同意予以改作作品的著作權視為有附負擔的 原因在於,原著作人仍可以對其行使著作權。 :) 可以將兩個著作分開來看,這樣會比較容易區分:) (恕刪) : 同上.如果您是合法改作,會比較站得住腳 詳見上述。 : 但會有一點難處是,就算您有法律上的權利,也很難行使...總不能因這點小事去告他吧 : 比較好的方法是給予言詞壓力,灌留言板及信箱,或hack掉(汗) : 但要小心被駭回來^^;;這種事還是別做的好 : 或是有個方法,去跟日本原網站管理人講,由那邊來採取行動... : 另外,這應該不會牽涉到編輯著作的問題,而是改作 對不起,由於個人對於改作情況不清楚,難以認定。 -- 不過,我可以同意一點就是 即便是享有著作權,由於未經原著作人同意合法改作 在請求他人的同時,必然會暴露出這一點, 同時使自己遭到違法的質疑。 -- :) 愛抄外國人法條的結果就是沒人看的懂-_-
文章代碼(AID): #x8suJ00 (Comic_Tech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x8suJ00 (Comic_Te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