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最近DSLR版主罷免案之無效票認定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喇賽第一名)時間11年前 (2013/01/30 04: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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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申訴者thepilot在申訴到群組之前,已經跟我信件往返多次, : 基本上我的認定方式是比較嚴謹的,申訴者也清楚我的認定方式 : 當時申訴者決定上訴,自然是覺得我的認定太嚴,想徵詢前群組長的判定 : 結果好巧不巧此案延宕至我接手,而我的觀點也沒變(汗) : 我的觀點是這樣: : 既然系統設計寫理由,就不是只是表態支持/反對,否則不用理由呀,按Y瞬間就表態了~ : 那規定上是寫【須詳述理由】,但沒說多詳細描述理由才OK~ : 所以我認定這些票很簡單,只要有明確表達出理由就行,不知道在講啥的就無效 : 所謂明確,就是【為什麼我贊成/反對此連署,是因為xxxxxx原因】的那些xxxxxx部分 : 若申訴者想追究每一個票的無效認定理由,我再請組務前來告知, : 若否,依我的觀點是會砍掉18票的比小組長還多2票 : (當然,每個小組長仍可各自抓寬或鬆的標準) :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4.45.84.17 (01/30 02:03) : 推 thepilot:恩知道你近日接群組長,也誠如你所說我們 122.117.204.1 01/30 03:45 : → thepilot:的確在信件中來回討論彼此的觀點,所以在 122.117.204.1 01/30 03:45 : → thepilot:你接任時我並沒有提起舊案重審,當然我還 122.117.204.1 01/30 03:46 : → thepilot:是覺得這樣的設計是有瑕疵的就是。 122.117.204.1 01/30 03:48 : → thepilot:我寫一篇好了,這推文字數好少 122.117.204.1 01/30 03:49 恩延續上篇推文... 其實DSLR近日的選舉也已結束,這也是我沒提起舊案重審的原因之一 畢竟二位新版主都就任,那就好好當吧 但是對於罷免程序我覺得是有很大的商討和改進空間 為何我之前會在這提申述呢?其實是想讓罷免程序法制化,減少主觀認定部分 法制化或是標準化理論上來講有諸多好處 例如減少管理層的好惡、主觀判定;減少紛爭;增加組務程序的效率 回過頭來說 我認為對於罷免票數的"理由"該持寬鬆認定也是基於投票者在罷免期間可任意修改其立場 所以並不會有誤投的可能性 且通常在罷免案中,贊成票數多採嚴格認定;反對票數卻採寬鬆認定 也就是說並無統一標準...如此容易造成人為操控 也如同之前我所提,如果要罷免理由確切才可判定為有效票 那其實罷免發起者只要備註投票者通通在罷免理由跟著填寫"贊成罷免理由" 那是不是這些票就"沒有理由不充分"抑或"理由不確切"的情形發生呢? 只是如此一來,反而無法反應投票者內心的聲音,而淪為人頭投票吧... 總之,還是感謝你特意回復這舊案 相信如此細心也是真的想要做事,對此我相當佩服和感謝 相信群組在你手上會很好的,恭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04.1 ※ 編輯: thepilot 來自: 122.117.204.1 (01/30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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