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最近DSLR版主罷免案之無效票認定
※ 引述《thepilot (喇賽第一名)》之銘言:
: =======================================================
: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
: 1. 檢舉人:thepilot
: 2. 被檢舉人/看板:LoLoLuan/Sub_DigiTech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Sub_DigiTech
: 4. 檢舉事由:由本人及其他版友發起的DSLR罷免案中,
: 小組長LoLoLuan對於無效票的認定具爭議,並影響其罷免結果。
: 5. 舉證 (如有需要):
: A.已循先行程序私信給LoLoLuan,但無回應。私信部分因涉及隱私,故已轉給群組長。
: B.已於DSLR版 #1G7tgUfi 推文質疑LoLoLuan對於罷免案之判決標準,亦無回應。
: C.小組長LoLoLuan判決罷免案之原文: Sub_DigiTech版 #1G7tfbot
: 根據
: 2-2 板主之罷免及免職
: 熱門看板:
: 罷免基本同意人數為50人,且贊成>=反對票的兩倍
: ex 同意罷免50票:反對罷免25 成立
: 同意罷免51票:反對罷免26 不成立
: DSLR板主 rugalex罷免案
: 經審核票數後 ,扣除理由不充足的連署
: 同意票84-18=66
: 反對票1
: 罷免案通過,rugalex即日起解職。
: 一年內不得在戰高內申請其他看板板主。
: DSLR板主 stkeiko罷免案
: 經審核票數後,扣除理由不充足的連署
: 同意票84-18=66
: 反對票1
: 罷免案通過,rugalex即日起解職。
: 一年內不得在戰高內申請其他看板板主。
: DSLR板主 stkeiko罷免案
: 經審核票數後,扣除理由不充足的連署
: 同意票64-16=48
: 反對票15
: 罷免案沒有通過,stkeiko繼續留任。
: LoLoLuan
: 其上色部分與組規(Sub_DigiTech #1EQabR5v)、群組規定(ComGame-Plan #1BwM14bS)
: 之條文顯有認定上之歧異。
: 以下為部分條文原文:
: <投票者>
: 投票須詳述理由,
: 無理由,語意不清,多重ID等連署票將由小組長/群組長於審核時剔除
: 並視情況永久取消於本組連署權
: 顯然小組長LoLoLuan在判決上:
: a.條款上引用錯誤,根據群組規定,無效票的依據並無理由不充足一項
: b.採取法條擴張解釋
: 根據ptt架構,連署罷免文章於有效期間內投票者皆可自由更改其立場及理由
: 不若現實投票中,一旦圈票即無法更改之情形
: 因此依照群組規定的定義其精神:
: 無理由,語意不清,多重ID等連署票將由小組長/群組長於審核時剔除
: "無理由"及"語意不清"等字眼不應該從嚴認定,更不該採擴張解釋
: 畢竟ptt架構之下沒有投錯票的問題,因為投錯票仍可更改立場
: (本案連署期間即有改立場之例子,唯反對票全數通過)
: 所以本人主張投票時的理由該從寬認定,並尊重票數結果。
: 投票期間填寫的"理由",應該作為佐證之用,不應該作為主要判定標準
: 畢竟贊成/反對的"票數"其"意思表示"的正確性要大於需要經過"人為認定"之"理由"
: 如果判決標準採取人文判定為主,那麼其結果必將容易遭操控,秩序必將大亂。
: 綜合以上內容,本人依照程序提起申訴,期待釐清判決標準及其責任。
請問群組長這個案子有在進行嗎?
感覺這個版已經很久沒處理申訴案了
這樣我不知道我們這些照程序走的人這樣做有何意義?
不管結果如何,對有疑慮的人所提出的申訴至少給個說法吧
請別讓我對ptt組務運作失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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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04.1
※ 編輯: thepilot 來自: 122.117.204.1 (09/23 15:29)
推
09/23 15:4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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