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最近DSLR版主罷免案之無效票認定
申訴者thepilot在申訴到群組之前,已經跟我信件往返多次,
基本上我的認定方式是比較嚴謹的,申訴者也清楚我的認定方式
當時申訴者決定上訴,自然是覺得我的認定太嚴,想徵詢前群組長的判定
結果好巧不巧此案延宕至我接手,而我的觀點也沒變(汗)
我的觀點是這樣:
既然系統設計寫理由,就不是只是表態支持/反對,否則不用理由呀,按Y瞬間就表態了~
那規定上是寫【須詳述理由】,但沒說多詳細描述理由才OK~
所以我認定這些票很簡單,只要有明確表達出理由就行,不知道在講啥的就無效
所謂明確,就是【為什麼我贊成/反對此連署,是因為xxxxxx原因】的那些xxxxxx部分
若申訴者想追究每一個票的無效認定理由,我再請組務前來告知,
若否,依我的觀點是會砍掉18票的比小組長還多2票
(當然,每個小組長仍可各自抓寬或鬆的標準)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4.45.84.17 (01/30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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