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短梁問題
首先感謝各位先進對這個議題提出想法,
當然討論就是會有讚成與反對,那我們用善意來進
後續的討論。
1.C版友提出說短梁受力較大,短梁若產生將首先破壞
而導致結構物失穩,其餘桿件受力不平均。
對此我將提出,短梁在彈性階段確實會吸到大量的地震
力,但是在短梁My發生後,其勁度會非常大量的損失,
理論上應該是會產生內力重分配的情形。鋼筋的應變硬
化是在15~20倍降伏應變後才開始產生,且鋼筋的降伏後
勁度大約只有彈性勁度的10~15%,鋼筋若要達到1.25fy,
必須達到150~200降伏應變,個人認為那個變形角可能
以達1%~2%,其餘桿件應該也都變形的很嚴重了。非線性
分析,本人不在行,但是非線性分析的設定非常重要,一
般來說非線性的分析結果,就是假設對應的答案。
但是在還沒辦法解決短梁問題之前,我們採與C大相同的
方式解決短梁問題,即為取消柱,讓短梁變成懸臂梁。
2.無視短梁這個方式,在業界應該也是蠻常見的,說法各
有不同,但大部份應該都是採折減勁度的方式,說法有
短梁會開裂勁度會折減、塞保麗龍使勁度變小、寬扁梁硬
配、或者假設短梁失敗其餘桿件吃到夠。這些方式應有盡
有。但是前幾天QL學長提出的法條依據讓我非常的開心,
那個條文說明當Vn < Vp時鋼筋強度需打折,0.75 / 0.6 = 1.25
可解讀為 Vu <= 1.25fVn,有了這個條文以後,我就不怕
以後在有人來挑戰短梁的議題。
我將在此進行辯護Vu <= 1.25fVn是可行的。一般來說結構
設計可分為容量設計與力量設計兩種,平常時Ve為設計剪力
此法即為剪力容量設計法。Vu <= fVn為力量設計法,若採
用容量設計法較為保守,但不代表說力量設計法不安全,若
模型的建立與設定無誤,理論上分析的結果應即為桿件受力
的情形,多設計均會偏保守。而法條以更嚴格的方式將鋼筋
的降伏強度調低,或者稱為力量提升1.25倍,來進行設計還
不夠保守,一定要在用容量設計法設計才夠保守,其實在一
般長梁設計時,Ve不一定會大於1.25Vu,但是在短梁設計時,
Ve則會遠遠大於Vu,有時大到兩倍。當今天如同這個案子短
梁硬是做不出來,取消柱的方式到不如用1.25Vu進行結構設
計,應該還是偏保守的設計。
以上均為心得,並未取得公司的同意,公司還是採用較保守
的方式進行結構設計,因為他們不希望本公司當第一個白老
鼠,如果有別的公司也這樣用,我們才會跟進。
講這麼多,都是廢話,沒人會採用這個方式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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