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耶和華命以色列人殺嬰是善還是惡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祝平安.喜樂^_^)時間8年前 (2015/12/28 12:22), 編輯推噓4(8411)
留言2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19 (看更多)
看這一大串討論的內容 就知道大家有多"嗜血" 所以出現:"基督徒道德感低","耶和華是殺人魔"也就不意外了! 說"基督徒道德感低" 也不代表說的人道德感就高 說"耶和華是殺人魔" 也不代表說的人就不會殺人 那為何要說呢? 因為他們內心存在著對上帝的"期盼" "期盼"上帝必須符合他們心中的形象 好自我安慰:上帝沒有比我好到哪裡去 是個爛貨 我就不用相信他了 然而,事實也許不是如此, 他們反而是期待 "基督徒道德感高" 我好跟他做朋友 有危難時可以找他們幫助我 "耶和華是慈愛的" 我好安息在他懷裡 享受他一切的福分 當然,要解釋耶和華為何要殺人 就要先認識神是:愛 光 公義 聖別的 (缺一不可) 他的愛是包含公義 聖別的,不是無限上綱的溺愛 他的愛不是滿足人的,而是滿足他公義的要求 因此,在舊約 我們可看到許多人 因著悖逆 頂撞神 不悔改 犯下許多的罪孽 而死亡 連同孩童妻女在內 一同連坐處分~ 是的,人類歷史中也出現過這樣的事例:株連九族 甚至在現代也是如此:頂新事件 牽連到無辜的酪農 跟合作的廠商(特易購...) 你我都有可能跟耶和華做相同的事~ 如果你譴責耶和華殺嬰 應該也會譴責[秒買秒退] [父債子還] [連坐法]... 然而,耶和華神是昔是 今是 以後永是的神 祂掌管全地的至高者 也掌管一切生命 他能讓你死 也能讓你復活,他有權柄審判我們的罪 也可赦免我們的罪 這樣,你還覺得他是殺人魔嗎? 箴言22:4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願我們都尊祂為大 進入神兒子的榮耀裡 成為祂的兒女 頌讚直到永遠 ^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79.1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51276571.A.A56.html

12/28 12:30, , 1F
我超想喝血的 但是神父不讓喝 也沒辦法
12/28 12:30, 1F

12/28 12:48, , 2F
就一群不讀聖經的人憑著自己想像批評聖經
12/28 12:48, 2F

12/28 13:51, , 3F
一些自以為信了基督宗教就很厲害,做什麼都有上帝鬼
12/28 13:51, 3F

12/28 13:51, , 4F
靠,連牧師貪污性侵樣樣來
12/28 13:51, 4F

12/28 13:54, , 5F
牧師跟神父並不能代表基督信仰 一點也不能
12/28 13:54, 5F

12/28 13:55, , 6F
聖經裡面甚至沒有牧師和神父這樣的職業
12/28 13:55, 6F

12/28 13:55, , 7F
要用牧師和神父來批評基督信仰只是顯示自己的無知而已
12/28 13:55, 7F

12/28 16:08, , 8F
原來他們受到神指示去念神學院從事神職人員都是屁
12/28 16:08, 8F

12/28 16:16, , 9F
樓上難得說對了
12/28 16:16, 9F

12/28 16:31, , 10F
當神職人員為教友服務 性侵當作上帝給的福利 哈哈
12/28 16:31, 10F

12/28 17:32, , 11F
矮額~又歪樓了啦~ 讓我想到含血噴人 血盆大口的畫面
12/28 17:32, 11F

12/28 17:52, , 12F
他沒有辦法證明那些是基督教的教義啊
12/28 17:52, 12F

12/28 17:54, , 13F
基督教聖經又不是整本都是教義
12/28 17:54, 13F

12/28 17:55, , 14F
聖傳統應用的缺乏讓斷章取義的錯誤理解相當氾濫
12/28 17:55, 14F

12/28 18:18, , 15F
推pipi,難得說對了
12/28 18:18, 15F

12/28 22:31, , 16F
除魅化造成的結果
12/28 22:31, 16F

12/28 23:25, , 17F
除魅到連耶穌是已婚約女子跟軍人通姦的產物
12/28 23:25, 17F

12/28 23:26, , 18F
把相關的文字隱蓋住
12/28 23:26, 18F

12/29 23:12, , 19F
樓上絕對誤會了除魅的意思
12/29 23:12, 19F

12/29 23:27, , 20F
好久沒看到「除魅」兩個字了~~
12/29 23:27, 20F

12/29 23:34, , 21F
求解釋
12/29 23:34, 21F

12/29 23:41, , 22F
社會學的專有名詞,google除魅跟韋伯應該有
12/29 23:41, 22F

12/30 00:13, , 23F
除魅本身是一種「魅」嗎?XD
12/30 00:13, 23F
文章代碼(AID): #1MWBaRfM (Christianit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4 之 19 篇):
文章代碼(AID): #1MWBaRfM (Christi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