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約翰福音的時間
※ 引述《lefanfaron (攔下亡者單皮爾)》之銘言:
: 雖然很明顯的,yee是要來賣弄恢復本翻譯的準確度,還特地在最後兩行說明恢復本
: 把和合本比了下去,可是卻因此弄巧成拙,反而讓大家去研究原委之後,才會發現
: 恢復本根本就是亂翻譯,和合本才是正確的!
: yee的解釋有好幾個困難點。
: 第一,沒有任何考古證據證明除了租賃契約等跟法律有關的文件以外,有其他的文字記錄
: 是採取從午夜開始計算時間的方式。從午夜開始計算時間的根據,是來自Pliny the
: Elder的文獻,可是就連他都說,各地的一般人,依然是從日出開始計算時間。所以所謂
: 「羅馬人的時間」,事實上應該說是「羅馬人官方文件採用的時間」。而福音書則明顯
: 不是這類文件。
"約翰福音19:14採羅馬人的時間"乃是一種解經
"約翰福音19:14採猶太人的時間"亦是一種解經.
至於哪種解經較好, 就要看解經之整體一致性,
下段說明和合本在此處譯文的缺陷.
: 第二,yee說約翰福音是給外邦人看的,所以不採用猶太人的時間。這也是錯誤的想法。
: 基本上,除了馬太福音很明顯的是寫給猶太人以外,其他三本福音書,都可以被視為要
: 給外邦人看的書。yee提出約翰福音2:6 來說明約翰福音有解釋猶太人的習俗,所以
: 是給外邦人看的。可是馬可福音7:3-5也同樣的有類似的解釋。那按照yee的邏輯,
: 馬可福音也是給外邦人的,那為什麼恢復本翻譯馬可福音15:25(第三時辰)時,卻認為
: 作者採用的是猶太人的時間,而不採用「羅馬人的時間」,以致於翻譯成上午九點
: 而非上午三點呢?
: 第三,如果約翰福音19:14真的是早上六點,那麼之前所發生的事情(從18:28開始),都
: 需要理解成為是天還沒亮就發生的事情。可是這樣時間未免也太緊湊了吧?當時的人作息
: 時間真的有那麼早就起床的嗎?
依據聖經, 耶穌乃是在半夜被捕(參馬太福音26:34),
: 所以最好的方式,還是呈現出原文,因此約19:14翻譯成中午,才是正確的。為了要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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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是"第六時", 並非中午.
且和合本將約翰福音19:14的第六時翻譯為中午,
已跟和合本自己在他處所譯的情節有矛盾:
[和合本馬可 15:25] 他們把他釘十字架的時候是上午九時。
[和合本馬太 27:45] 從正午到午後三時,遍地都黑暗了
: 一些神學概念,比如「聖經無誤」,所以修改經文,使之跟其他經文相吻合,才不是高明
: 的翻譯,而是低劣沒有原則的翻譯!當然這不是說恢復本完全是採取這種心態。因為
: 翻譯者的確可能以為約翰福音就是按照他們想像的羅馬人的時間,所以他們不是故意要
: 修改原文,而只是解經的錯誤。然而,要符合聖經無誤,的確會造成翻譯者容易去偏袒
: 某些比較不可能的解釋(如「羅馬人的時間」),使他們不容易客觀去解經。
您這段所講的我覺得並非是恢復本的問題, 反而是和合本的問題.
原文是第六時, 但和合本譯為正午, 和合本翻譯者可能以為約翰福音就是按照他們
想像的或沿襲的採猶太人的時間而譯為正午.
當然和合本翻譯者不是故意要修改原文, 而是解經錯誤.
其解經錯誤處參在下之上段說明.
: 至於為什麼兩邊會有時間上的差距,這根本就不重要。古代人又沒有手錶,更不可能把
: 日晷隨身攜帶,所以他們所判斷的時間,只能說是「大約」。留下這類芝麻綠豆的小瑕疵
: 並不會損害聖經教導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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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21.147
※ 編輯: jdcbest 來自: 123.194.121.147 (10/3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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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知還有別處例外, 它們在約翰福音一章、四章.
你搬出的此三六九之說, 偏偏就是不適用於約翰福音,
約翰福音中的[三六九],反而比[非三六九]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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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採和合本的譯法, 就較沒立場講甚麼忠不忠心的翻譯,
因為和合本將約翰福音原文的"第六時"譯為正午, 就已不忠心.
對照其他若干譯本來看, 有的至少會直接譯為第六時(如新漢語譯本,思高本)
或放在註解說原文為第六時(如恢復本,環球新譯本,呂振中譯本),
反觀和合本譯為"正午"比其它譯本還不忠心於原文,
其想像的或沿襲的採猶太算法來譯成"正午", 造成和合本內部自身矛盾.
我也不是說不可想像或沿襲, 而是你若要這樣做至少在想像或沿襲的同時要能自圓其說,
或譯為"第六時",並舉證說該種羅馬式算法並不存在,才能下結論說原文有矛盾.
※ 編輯: jdcbest 來自: 123.194.121.147 (10/31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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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講幾遍? 我知你說該處聖經原文矛盾,
然你的此論點之前提必須是:約翰不可能用羅馬時間.
我前面已講了,請你舉證說該種羅馬式算法並不存在,才能下結論說原文有矛盾,
結果你又在鬼打牆, 一再的說聖經該處有矛盾. 請舉證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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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關馬可啥事? 馬可15:25若譯成第三時, 並沒有啥問題,
現在爭點是約翰福音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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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句提馬可"第三時", 後又跳回約翰, 前後令人不知所云:
你這搬出馬可15:25[第三時]和你這提的[早上六點]間的關連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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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已講了,請你舉證該種羅馬式算法並不存在,你才能下結論說原文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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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人說[三六九]限於約翰福音,
你要不要先看清楚文章內容再說啥, 因你回得讓人不知所云.
你還記得你最初為何搬出三六九之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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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們在看此系列討論時, 要理性點,
不要因為這話題與恢復本或與yee沾上關係
就要把他們妖魔化, 或隨便指控說竄改聖經云云.
※ 編輯: jdcbest 來自: 123.194.121.147 (10/3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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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制是存在的, 這在你前面自己就說到(ex.官方文件、四更天)
所以你否認羅馬制乃是自打嘴巴。
我覺得這沒啥好再爭了, 仍是回到我文章最前頭所說,
"約翰福音19:14採羅馬時間用法"乃是一種解經與說法
"約翰福音19:14採猶太時間用法"亦是一種解經與說法.
※ 編輯: jdcbest 來自: 123.194.121.147 (12/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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