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基督不丟石頭/文﹕梁文道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戲謔人生)時間13年前 (2011/05/18 23:56), 編輯推噓4(402)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6/127 (看更多)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平等(法律權利)但隔離(名詞不同)和 : 不平等(同性伴侶無法律權利)且隔離 : 哪種對同性戀比較好? : 自由派的當然大喊不自由毋寧死 : 但實際上現在想結婚的同性戀呢?他們是寧可要實際權利還是要跟自由派的憤青一起 : 喊些口惠而不實的口號? : 推動民事結合至少可以不碰「婚姻」這個神主牌,阻力會小很多,也可以讓反對者以 : 人道的立場(財產繼承、探病)降低反對的力道。 : 搞同性戀運動的到底是為了自己的社群好,還是為了自己爽。 我現在在思考婚姻對同志真正的意義是什麼 是平等權亦或是對社會認同的渴望? 如果是前者,我不認為這種平等權是同性戀者真的要的東西 以bikaoru為例,他所用的語言是自由主義者的語言 認同性愛分離、三四人行、對彼此獨佔的契約感到不滿 他本身就是不贊同婚姻制度這種東西,甚至認為這是政府過度干涉 是多數道德下民粹的產物。 他所舉的手術例子,實際上是在不滿法律賦予有婚約者額外的契約保障, 好碰友不能幫簽同意書,要親人才可以簽;而婚姻賦予異性戀者成為親人 的能力,成為民事契約上受保障的兩造。 那麼今天我們只需要一個制度,一個關係法,是賦予同志伴侶擁有同樣 保障權益的契約,就能解決天底下所有遭遇類似問題的同性戀者了。 如果是前者,我希望同志族群能搞清楚自己所希望的究竟是什麼, 訴諸婚姻制度無疑是以自己的自由換取悲微的權益。既不能數人同 行,也不能性愛分離,還要被迫讓對象獨佔自我:何苦來哉? 平等的結婚權也象徵平等的婚姻約束,這真是你要的嗎?請三思。 也許你要的不是婚姻,而是別的。 如果是後者,同志伴侶希冀社會大眾以祝福所有異性戀夫妻的眼光去認 同他們的結合,追求一個在普世道德上被視為美善的高度,那麼光靠一 個制度下的合法化,作得到嗎?無疑是緣木求魚。 我們跳脫出結婚權是否專屬於異性戀者,而有不平等之嫌的框架, 其實問題並不在同志是否該擁有結婚權,而是同志間可否成為具實 質意涵的親人與家人,這才是問題的主軸吧。 在這問題之下,即便是最為激進誠實的Trunicht,也抱持同意的態 度;而breath35則是專注在婚姻這契約是道德與宗教上神聖不可侵 害,異性戀的專屬;他完全沒考慮到同志需要的可能是能彼此幫助 的家人,而不見得是另一半這種情況。這樣所謂一男一女,啥順性 不順性的底線,就完全消滅了。 我們來問問,有誰反對同志間彼此親密,作為家人,可以彼此照顧 ,擁有繼承、簽手術同意書、保險、財產管理等互通的保障契約呢 ? 組成家庭,又不一定得靠結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139.193.20

05/18 23:58, , 1F
我還以為這個話題要退燒了
05/18 23:58, 1F

05/19 00:06, , 2F
同志族群不是鐵板一塊,內部意見不見得都相同
05/19 00:06, 2F

05/19 00:09, , 3F
同意不一定要以婚姻為框架 但所婚姻神聖或美德也該退燒
05/19 00:09, 3F

05/19 00:13, , 4F
這話題這次燒比較久
05/19 00:13, 4F

05/19 14:26, , 5F
這是歷年來同志話題回娘家回得最好的一次... XD
05/19 14:26, 5F

05/19 22:11, , 6F
推樓上XDDDDD
05/19 22:11, 6F
文章代碼(AID): #1Dq-mHGO (Christianit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6 之 127 篇):
文章代碼(AID): #1Dq-mHGO (Christi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