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iWin下架兒少性影像網炸鍋 5大訴求單周萬人連署...衛福部回應了

看板C_Chat作者 (喵)時間2月前 (2024/02/17 23:37), 2月前編輯推噓51(54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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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衛福部預計於三月底舉行專家會議,討 : 論虛擬兒少性影像認定標準,依法規及慣例,專家組成政府機關代表人數不 : 得低於二分之一,民間代表人數也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組成包括兒少團體代表、熟 : 悉議題的專家學者、法律專家,民眾提議 : 的產業代表亦在邀請之列,但人數比率不可能是二分之一。 這邊的意思是,衛福部的官僚不得低於一半。 但另外一半已經含包括展翅的兒少團體,所以剩下可能有法律、學者、甚至出版社 但都會在剩下的50%。所以本來就不可能佔一半。 : 張秀鴛表示,虛擬性影像作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禁止的項目,已經行之多年, : 並非近期修法新增,在法律保障下,相關圖文並未開放販售,既是違法、 : 禁止的事宜,就沒有相關內容存在,也無法統計出民眾要求的實際傷害案件。 這邊是最可笑的。我們就退百步認同衛福部的主張,並沒有虛擬兒少色情的販售 那麼展翅協會主張「包含說小正太在性侵小羅莉的圖片,要約小朋友出來見面, 另一個是社團放小正太的生殖器官,吸引小孩加入。」 這些東西真的存在嗎? 而且假設這真的存在好了,那麼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有罪判決書, 檢察官基於舉證犯罪事實會記載這段過程才對。然而在歷年的判決書紀錄並沒有出現。 那麼最後是撤告嗎? 不可能,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是刑事罰,所以真的有的話包括iwin跟展翅 都不會有撤告的裁量權,按照程序就是同步通報警察與社福機構。 如果這是真的,那最終也會被檢察官寫入在判決書記錄內。 作為接觸與違反法律行為的事實,然而並沒有。 所以我只能說,展翅本身是為何合理化而虛構這些不存在的故事。 企圖把虛擬兒少色情跟現實兒少色情掛勾。 然而如果你有看歷年的判決書你會發現,現實這些被告都是直接要的。 利用虛擬兒少色情素材的案件為0。 衛福部後來也知道這些事情吧。所以它就退縮到所謂的"國際慣例" : 張秀鴛重申,衛福部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主管機關,立 : 場是保護兒少免於受害或、成為情色產業的主體,且各國均已認定虛 : 擬兒少性影像屬於性剝削、犯罪行為,兒少不得作為性主體創作成遊戲或內容對 : 外販售,這是國際共識;對產業界來說,當然認為限制愈 : 少愈好,但動漫產業發展非衛福部權責,主關機關為數位發展部。 但這又凸顯張秀鴛在邏輯上的荒謬。 既然她也承認在法律上與司法判決書上,虛擬兒少色情與現實兒少色情相關性為0 然而,就修法後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39條的理由書: 「本條所欲規範者,並非侵害特定兒童或少年個人利益之行為,而 係避免不特定兒童及少年之個人利益受侵害之危險,以達成防制、消 弭以兒童或少年為性剝削對象之國家重大公益目的」 首先虛擬兒少還是沒有侵犯"特定兒童及少年之個人利益受侵害之危險" 除非你有看過社會新聞報導有漫畫家綁架兒童來畫A漫,但這並非事實。 這些作品從創作就跟兒童無關,並不會有所謂的不特定兒童少年個人利益侵害。 而如果為避免兒童少年觀看,那麼分級制度就可以做到。 不然我講難聽一點,2018年為何同運會反兒少法40條。 因為當時的警察就是靠這條釣魚執法抓性工作者, 比如說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6 年度簡字第 6807 號刑事判決 警察抓的理由就是被告在網路論壇刊登色情廣告,而兒童青少年可能會看到 去花錢買性服務,故違反兒少40條。 這個判決後你可以看到那些在判決書提到的論壇,現在都改為全站須成年人註冊 並警示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的分級限制。 但你就會得到一個很奇怪的結論,那就是「對於現實成人性服務可以分級制度 區隔未成年人購買或觀賞,但虛擬卻不行。所以畫A漫的罪責還比性工作者還重」 這邏輯就是狗屁不通阿。為何同樣分級可以達到的東西,現實可以但虛擬不行? 現實兒少照片與性影像會禁止在於,它會有一個可以連結的自然未成年人受害者。 但是虛擬並沒有,剩餘的潛在危害就是觀賞,然而分級可以解決的, 你卻要執意把拉高到跟實體一樣,那就只會害到原本有買而且沒有侵害現實兒少 的色情漫畫、遊戲的消費者。 所以衛福部是打算訂出標準後開始濫訴檢舉這群持有者嗎? 但衛福部也說自己不是法院無法裁決嘛。 所以講難聽一點,衛福部現在就是弄出一個法律陷阱,然後之後司法的爛攤 就交給整個法院去收拾。衛福部反而自認一點責任都沒有。 最後這些持有者被檢舉後還要花時間跟金錢去打官司,上訴定讞後才能再打釋憲 讓司法院大法官認定這個標準到底也沒有違憲。 分級制度可以做到的事情,為何衛福部就要這樣存心羅織入罪噁心人呢? 如果衛福部的立場在於: : 張秀鴛表示,相關意見依照群體各有不同,也有不少民眾的 : 立場是支持言論自由不能無限上綱,凌駕於兒童權利之上。 那麼你可以看到有一個很明顯的問題,那就是分級制度很可能會就此無效。 因為這會開一個先例表示即使不會侵害到現實孩童身體權,但基於"國際共識" 我們應該先行消滅會對孩童可能造成兒童或少年為性剝削對象, 所以我們應該禁止禁止虛擬兒少色情。 但如果這個標準在虛擬與現實並不一致,那麼接下來的執法標準也會趨近於一致。 也就是說,像是釣魚執法跟兒少40條又會重出江湖了。 因為政府不能容忍有任何會侵害到未成年人健康的性服務。即使它已經自律 限制僅成年人能購買或使用。 這樣邏輯甚至可以泛用到情趣用品、成人性影像,因為既然分級制度並不能 阻卻違法事由,我甚至不需要舉證有未成年人購買,只要站在"會危害兒童" 的立場上,你就已經違法。所以我可以對此要求下架並對你起訴。 這就是當法律對一個"想像的兒童共同體",而非現實孩童身體權侵害 作為判斷準繩的荒謬結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00.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8184261.A.24B.html

02/17 23:41, 2月前 , 1F
我比較好奇他身為事務官 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權利?
02/17 23:41, 1F

02/17 23:42, 2月前 , 2F
也沒有任何方法讓他被免職嗎? 目前看來他已經越權了
02/17 23:42, 2F

02/17 23:43, 2月前 , 3F
可以反推政務官的態度了 如果不支持就擋得下來
02/17 23:43, 3F

02/17 23:43, 2月前 , 4F
後面壓力很大,硬幹也要過
02/17 23:43, 4F

02/17 23:43, 2月前 , 5F
認真什麼?牠們只是想借公權力把世界污染成牠們腦中的
02/17 23:43, 5F

02/17 23:43, 2月前 , 6F
美好世界而已,你講的東西牠們完全沒想過,只要肅清牠
02/17 23:43, 6F

02/17 23:43, 2月前 , 7F
們不想看到的就好
02/17 23:43, 7F

02/17 23:43, 2月前 , 8F
想想部長不同意敢推嗎
02/17 23:43, 8F

02/17 23:44, 2月前 , 9F
越權...官官相護,有越嗎? xd
02/17 23:44, 9F

02/17 23:44, 2月前 , 10F
且執政者...嗯
02/17 23:44, 10F

02/17 23:44, 2月前 , 11F
擅自解讀法律條文 這不在衛福部的工作範圍
02/17 23:44, 11F

02/17 23:46, 2月前 , 12F
是阿,但,官的同僚,沒幫該官踩過煞車
02/17 23:46, 12F

02/17 23:46, 2月前 , 13F
她就擺明無視法律和邏輯大家才氣啊= =
02/17 23:46, 13F

02/17 23:46, 2月前 , 14F
事務官是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那邊吧
02/17 23:46, 14F

02/17 23:48, 2月前 , 15F
台灣就這方面意識非常薄弱 長期以來都沒有健全的監察
02/17 23:48, 15F

02/17 23:48, 2月前 , 16F
甚至連當初的修法者都不支持衛福部擅自擴權並且解讀法律
02/17 23:48, 16F

02/17 23:48, 2月前 , 17F
條文 這已經明顯越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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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7 23:48, 2月前 , 18F
沒辦法,我朋友說現在這個執政黨有私下定規定高階官員
02/17 23:48, 18F

02/17 23:48, 2月前 , 19F
必須加入執政黨黨籍,以方便控制
02/17 23:48, 19F

02/17 23:49, 2月前 , 20F
她後台應該很硬 不然不會腦滿腸肥的待那麼久
02/17 23:49, 20F

02/17 23:49, 2月前 , 21F
我是覺得滿有可能的啦
02/17 23:49, 21F

02/17 23:49, 2月前 , 22F
提到國際慣例 聯合國最近2月的討論結果是 沒有結果
02/17 23:49, 22F

02/17 23:50, 2月前 , 23F
修法的那個王八蛋都跳船了 這腦滿腸肥的母豬還在凹
02/17 23:50, 23F

02/17 23:51, 2月前 , 24F
因為沒共識 而會議中要禁虛擬的國家 是中俄還有伊斯蘭國
02/17 23:51, 24F

02/17 23:51, 2月前 , 25F
我知道大家很恨她不過用語小心 不然又被衛福部或有心人士
02/17 23:51, 25F

02/17 23:51, 2月前 , 26F
拿來當成政治攻防的工具
02/17 23:51, 26F

02/17 23:52, 2月前 , 27F
如果樓主覺得有問題 就把我上面的推文刪了吧
02/17 23:52, 27F

02/17 23:52, 2月前 , 28F
當今朝廷會吉人的 用語還是慎重點
02/17 23:52, 28F

02/17 23:53, 2月前 , 29F
個人是覺得 當她說出那種沒頭沒尾的結論時
02/17 23:53, 29F

02/17 23:53, 2月前 , 30F
監察???還不如祈望監察院會有作用..雖然是不會動作啦?
02/17 23:53, 30F

02/17 23:53, 2月前 , 31F
:)
02/17 23:53, 31F

02/17 23:53, 2月前 , 32F
大部分都把她當作X能了
02/17 23:53, 32F

02/17 23:53, 2月前 , 33F
理論上來說 她算是公眾人物 應該可受公評
02/17 23:53, 33F

02/17 23:54, 2月前 , 34F
不過大家都知道 評論朝廷是要殺頭的
02/17 23:54, 34F

02/17 23:55, 2月前 , 35F
虛擬創作兒少剝削,我就說拿宗教經文糊她臉
02/17 23:55, 35F

02/17 23:55, 2月前 , 36F
02/17 23:55, 36F

02/17 23:56, 2月前 , 37F
以後同人本只能畫經書了 名字還不能改
02/17 23:56, 37F

02/17 23:57, 2月前 , 38F
公聽會上?官會讓人發言挑戰嗎....
02/17 23:57, 38F

02/17 23:57, 2月前 , 39F
推 真的狗屁不通
02/17 23:57, 39F
還有 92 則推文
還有 4 段內文
02/18 01:24, 2月前 , 132F
的話事情還簡單很多
02/18 01:24, 132F

02/18 01:27, 2月前 , 133F
在沒有任何實證研究的立論之下用刑法懲罰思想犯本來就有
02/18 01:27, 133F

02/18 01:27, 2月前 , 134F
問題,何況原有法律其實已經足夠規範了(分級、年齡警示
02/18 01:27, 134F

02/18 01:27, 2月前 , 135F
等)
02/18 01:27, 135F

02/18 01:27, 2月前 , 136F
它從地院到高院就纏訟了兩年,而且並不保證一定無罪
02/18 01:27, 136F

02/18 01:28, 2月前 , 137F
所以老實講那個司長幹的也很漂亮啊 把"上級"交代的搞
02/18 01:28, 137F

02/18 01:28, 2月前 , 138F
如果你是被告,你會希望分級是有法源有效的,還是要花
02/18 01:28, 138F

02/18 01:28, 2月前 , 139F
的響亮 但也不會惹事上身
02/18 01:28, 139F

02/18 01:28, 2月前 , 140F
兩年的時間還要請律師證明自己無罪?
02/18 01:28, 140F

02/18 01:31, 2月前 , 141F
她花了甚麼成本是不是需要怎麼救濟應該是別的話題
02/18 01:31, 141F

02/18 01:31, 2月前 , 142F
吃瓜種只知道事實上就是無罪
02/18 01:31, 142F

02/18 01:32, 2月前 , 143F
而司長跟iwin也很明顯知道這樣的事實 有上報給"管轄"
02/18 01:32, 143F

02/18 01:32, 2月前 , 144F
機關的只有1700多件裡的55件 到底是不是司法就不知惹
02/18 01:32, 144F

02/18 01:33, 2月前 , 145F
所以回歸iwin的話題 司長說要搞標準啥的 根本沒意義
02/18 01:33, 145F

02/18 01:34, 2月前 , 146F
因為iwin做出的建議根本不會被審核 除非她上報給管轄
02/18 01:34, 146F

02/18 01:34, 2月前 , 147F
機關
02/18 01:34, 147F

02/18 01:34, 2月前 , 148F
02/18 01:34, 148F

02/18 01:34, 2月前 , 149F
雖然那個無罪好像是107年度也就是修法前的事
02/18 01:34, 149F

02/18 02:28, 2月前 , 150F
簡單來說就是白痴掌權
02/18 02:28, 150F

02/18 02:47, 2月前 , 151F
iWin 就不想講道理阿 只會用國際慣例情勒 慣例在哪也
02/18 02:47, 151F

02/18 02:47, 2月前 , 152F
講不出個屁
02/18 02:47, 152F

02/18 02:47, 2月前 , 153F
御用法律學者還說本來就有罪 阿本來就有罪幹麻突然修
02/18 02:47, 153F

02/18 02:47, 2月前 , 154F
法成立蓋世太保?
02/18 02:47, 154F

02/18 02:49, 2月前 , 155F
另外 我知道這批蓋世太保2013年就在了 沒很突然
02/18 02:49, 155F

02/18 02:49, 2月前 , 156F
突然的是現在開始有動作
02/18 02:49, 156F

02/18 03:13, 2月前 , 157F
獨裁就是這樣,政府說了算
02/18 03:13, 157F

02/18 03:20, 2月前 , 158F
本來應該是因為那種「兒童裸照被散布」但跑行政流程到下架
02/18 03:20, 158F

02/18 03:36, 2月前 , 159F
為止曠日費時才成立的吧?
02/18 03:36, 159F

02/18 04:17, 2月前 , 160F
這邊一堆推文感受到獨裁,但有人依舊否認那些官員背後
02/18 04:17, 160F

02/18 04:17, 2月前 , 161F
的惡意。嘛!人多即正義
02/18 04:17, 161F

02/18 04:22, 2月前 , 162F
推這篇
02/18 04:22, 162F

02/18 04:54, 2月前 , 163F
惡意使用機構才是現在的問題。
02/18 04:54, 163F

02/18 07:36, 2月前 , 164F
真的應該要做什麼,不然真的只能移民了
02/18 07:36, 164F

02/18 08:41, 2月前 , 165F
一點依法行政的思維都沒有 可以說是丟人現眼
02/18 08:41, 165F

02/18 08:57, 2月前 , 166F
02/18 08:57, 166F

02/18 09:23, 2月前 , 167F
推 有些官腦袋裝大便 看什麼都覺得會引誘人犯罪
02/18 09:23, 167F

02/18 09:40, 2月前 , 168F
現在執政的是誰,不處理是不是默認這做法
02/18 09:40, 168F

02/18 16:37, 2月前 , 169F
唉。
02/18 16:37, 169F

02/18 17:46, 2月前 , 170F
02/18 17:46, 170F

02/19 09:09, 2月前 , 171F
非常認同
02/19 09:09, 17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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