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實際上真的能用外表區分出17歲跟18歲嗎?

看板C_Chat作者 (冷靜的魚)時間3月前 (2024/02/06 13:35), 編輯推噓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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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立法理由、目的、宗旨、保護法益 (隱私、性自主、 兒少身心健全發展、善良風俗) (個人法益、社會法益、國家法益) 猥褻、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之定義、解釋為何、 是否合理正當妥適、 是否過於抽象不確定、 大法官相關之解釋理由書、 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 部分不同意見書之差異等 以及憲法保障 言論自由、著作自由、 出版自由、表現自由、創作自由之意旨 與其他基本權衝突、限制 等觀點、立場、角度出發 以下數種情況, 大家會怎麼評價? 1. 19歲之甲 對於一名身形體態看起來像 14歲以上未滿16歲 實際年齡16歲以上之乙 為(合意)性交、猥褻 A.甲明知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 B.甲可得而知或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 C.甲非因過失不知且不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 2. 19歲之甲 對於一名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6歲以上 實際年齡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乙 為(合意)性交、猥褻 A.甲明知乙實際年齡14歲以上未滿16歲 B.甲可得而知或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4歲以上未滿16歲 C.甲非因過失不知且不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4歲以上未滿16歲 3. 19歲之甲 對於一名身形體態看起來像 16歲以上18歲未滿 實際年齡18歲以上之乙 為有對價之性交、猥褻 A.甲明知乙實際年齡18歲以上 B.甲可得而知或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8歲以上 C.甲非因過失不知且不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8歲以上 4. 19歲之甲 對於一名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實際年齡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乙 為有對價之性交、猥褻 A.甲明知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未滿18歲 B.甲可得而知或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未滿18歲 C.甲非因過失不知且不能預見 乙實際年齡16歲以上未滿18歲 5. 製造、散布或持有等 實際年齡未滿18歲之真實人物 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A.身形體態看起來像未滿18歲 B.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6. 製造、散布或持有等 實際年齡18歲以上之真實人物 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A.身形體態看起來像未滿18歲 B.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7. 製造、散布或持有等 角色設定未滿18歲之虛擬人物 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A.身形體態看起來像未滿18歲 B.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8. 製造、散布或持有等 角色設定18歲以上之虛擬人物 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 A.身形體態看起來像未滿18歲 B.身形體態看起來像18歲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7.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197709.A.3EC.html

02/06 13:36, 3月前 , 1F
不要浪費時間評價
02/06 13:36, 1F

02/06 13:37, 3月前 , 2F
TMD行為就違法了還管用什麼工具誘騙
02/06 13:37, 2F

02/06 13:38, 3月前 , 3F
誘騙兒少
02/06 13:38, 3F

02/06 13:38, 3月前 , 4F
不是說虛擬人物不是人嗎
02/06 13:38, 4F

02/06 13:38, 3月前 , 5F
你拿人的法律是幹三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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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3:38, 3月前 , 6F
舉著保護兒少的大旗行使思想審查之實
02/06 13:38, 6F

02/06 13:49, 3月前 , 7F
不是阿 有什麼東西定義了每個年齡的體態該有什麼樣子嗎?
02/06 13:49, 7F

02/06 13:50, 3月前 , 8F
明確的定義出來,不是說著主觀認定 主觀認定就是沒定義阿
02/06 13:50, 8F

02/06 13:52, 3月前 , 9F
你還給他機會定義喔? 直接砍掉惡法才是正途
02/06 13:52, 9F

02/06 13:55, 3月前 , 10F
定義標準出來後是不是也會造成歧視?
02/06 13:55, 10F

02/06 14:12, 3月前 , 11F
虛擬人物不是人 那你是想說初音只是軟體嗎?
02/06 14:12, 11F

02/06 15:01, 3月前 , 12F
太過分了 初音怎麼是虛擬的
02/06 15:01,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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