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鄭委員提案想封鎖國外侵權網站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火山菌病病人No.01221)時間6年前 (2017/10/02 11:36), 6年前編輯推噓6(6016)
留言22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9 (看更多)
※ 引述《whe84311 (Rainsa)》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cheng.96/posts/10207935949356698 : 這兩天收到一些對於本人關於「著作權法」和「電信法」修正案的指教,也有其他立委來電 : ★我就把這兩個案子撤掉,但是我目前看到的都是理論,很多衍伸,不管是從行政、司法、 : 隨著網路軟硬體技術發展,和生態演變,這些爭議也一直在質變,就再看看各方賢達有沒有 : ★我還是留著星期四質詢NCC詹婷怡主委的完整影片,建議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 — : 水有點燙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不評論政治,單純討論一個題外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12/814780/ 一樣是某人去年提的東西 照他這種作法,那來自深淵大概掰了,看看黎明卿幹了多少好事,這 哪能保護作者的著作權? 所以說保護著作權還要分有沒有限制級違反善良風俗甚麼的,大家覺 得這樣對嗎? 很多好作品,都是建立在踩了「違反道德」這條界線上,才發人深省 才會讓人反思,也就因為這樣一個「異常」,所以作品才會散發出他 的深度,而不是膚淺的遵從社會道德良知,卻跟白開水一樣無法激起 思考與辯論。 這樣的作品卻要不受智財權保護的話,對於人類的自由精神發展是有 害的。 我個人認為不管甚麼作品都該保護,就跟網路言論自由一樣,在不違 反某些前提下,即使我不認同你的言論,我也會捍衛你的發言自由。 -- 我的體質會吸引蘿莉,若是在同一個地方待太久  那裏就會成為蘿莉的潮穴…               By~蘿莉控夏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53.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6915405.A.D3B.html

10/02 11:37, 6年前 , 1F
任何意見歡迎善用此信箱 https://goo.gl/evVAH2
10/02 11:37, 1F

10/02 11:40, 6年前 , 2F
現在上社會是風向不對還不灌爆你臉書,自由?呵呵
10/02 11:40, 2F
這個問題比較小 我覺得不認同就拼命檢舉人家到關帳號這個比較糟糕

10/02 11:43, 6年前 , 3F
八點檔可以先禁一禁了
10/02 11:43, 3F

10/02 11:43, 6年前 , 4F
你自己都說不違反"某些前提",這些就是前提啊...
10/02 11:43, 4F
沒辦法,管理者立下的規矩你就算支持,違反了也是會被砍,所以當然有某些前提啊 只要我只能代表個人立場,就一定會有前提 但這前提絕對不是我訂的。

10/02 11:44, 6年前 , 5F
黑道/貪污/炒房/不倫/…… 太多了
10/02 11:44, 5F

10/02 11:45, 6年前 , 6F
而這篇新聞就是討論這些"前提"該怎麼制定...
10/02 11:45, 6F
那這種前提還真可怕,只要你不爽某網站就去他那邊狂貼盜版圖然後檢舉他就會被 「看不見」 其他無罪的人的發言也一併被「看不見了」,未免太屌?

10/02 11:45, 6年前 , 7F
真的,要是沒看過廂型車蘿莉的慘狀,我還真不知道
10/02 11:45, 7F

10/02 11:46, 6年前 , 8F
廂型車不是大姐街抓正太的遊戲場嘛
10/02 11:46, 8F

10/02 11:47, 6年前 , 9F
違反善良風俗感覺就故意定的很模糊,實體物持有違不違法(保
10/02 11:47, 9F

10/02 11:47, 6年前 , 10F
障財產權)都不會用這種模糊的用字,著作財產權比照不就好了
10/02 11:47, 10F

10/02 11:48, 6年前 , 11F
色情暴力血腥錯了嗎?
10/02 11:48, 11F

10/02 11:58, 6年前 , 12F
又不是公訴...必須要被盜圖的版權人檢舉才行吧
10/02 11:58, 12F
公訴的話就會變成更嚴重的網路限制,這等於開民主倒車,當然不可能這麼作 問題在於給予檢舉人如此大的權力是可能妨礙到他人發言自由的

10/02 12:02, 6年前 , 13F
灌爆就灌爆,你能罵我就不能批評你的罵嗎?檢舉是過頭了
10/02 12:02, 13F

10/02 12:02, 6年前 , 14F
,但是除此之外都算言論自由
10/02 12:02, 14F

10/02 12:03, 6年前 , 15F
只要你我的發言權沒被剝奪,就是言論自由了
10/02 12:03, 15F

10/02 12:07, 6年前 , 16F
本來每個人就有反對別人意見的權利,這就叫「自由」,
10/02 12:07, 16F

10/02 12:07, 6年前 , 17F
風向不對的人也有堅持己見的權利,這也是自由,用風向
10/02 12:07, 17F

10/02 12:07, 6年前 , 18F
不對當違反言論自由,這叫搞不清楚狀況。
10/02 12:07, 18F

10/02 12:08, 6年前 , 19F
講白點,認為自己沒錯還沒種正面迎擊反對意見,跑來嘴
10/02 12:08, 19F

10/02 12:08, 6年前 , 20F
言論自由?
10/02 12:08, 20F
冷靜理性^^ 所以說言論自由就是這麼回事,他是一把雙面刃。 主張言論自由的人應該要能容許各種言論,但不該接受實質的發言權剝奪。 ※ 編輯: hermis (114.34.53.98), 10/02/2017 12:27:48

10/02 12:22, 6年前 , 21F
言論自由是表達無限制 至於表達合不合理合不合法是另一
10/02 12:22, 21F

10/02 12:22, 6年前 , 22F
件事
10/02 12:22,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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