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鄭委員提案想封鎖國外侵權網站已回收
※ 引述《whe84311 (Rainsa)》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phoenix.cheng.96/posts/10207935949356698
: 這兩天收到一些對於本人關於「著作權法」和「電信法」修正案的指教,也有其他立委來電
: ★我就把這兩個案子撤掉,但是我目前看到的都是理論,很多衍伸,不管是從行政、司法、
: 隨著網路軟硬體技術發展,和生態演變,這些爭議也一直在質變,就再看看各方賢達有沒有
: ★我還是留著星期四質詢NCC詹婷怡主委的完整影片,建議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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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有點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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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不評論政治,單純討論一個題外話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12/814780/
一樣是某人去年提的東西
照他這種作法,那來自深淵大概掰了,看看黎明卿幹了多少好事,這
哪能保護作者的著作權?
所以說保護著作權還要分有沒有限制級違反善良風俗甚麼的,大家覺
得這樣對嗎?
很多好作品,都是建立在踩了「違反道德」這條界線上,才發人深省
才會讓人反思,也就因為這樣一個「異常」,所以作品才會散發出他
的深度,而不是膚淺的遵從社會道德良知,卻跟白開水一樣無法激起
思考與辯論。
這樣的作品卻要不受智財權保護的話,對於人類的自由精神發展是有
害的。
我個人認為不管甚麼作品都該保護,就跟網路言論自由一樣,在不違
反某些前提下,即使我不認同你的言論,我也會捍衛你的發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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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體質會吸引蘿莉,若是在同一個地方待太久
那裏就會成為蘿莉的潮穴…
By~蘿莉控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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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53.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6915405.A.D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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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比較小
我覺得不認同就拼命檢舉人家到關帳號這個比較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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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管理者立下的規矩你就算支持,違反了也是會被砍,所以當然有某些前提啊
只要我只能代表個人立場,就一定會有前提
但這前提絕對不是我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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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種前提還真可怕,只要你不爽某網站就去他那邊狂貼盜版圖然後檢舉他就會被
「看不見」
其他無罪的人的發言也一併被「看不見了」,未免太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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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的話就會變成更嚴重的網路限制,這等於開民主倒車,當然不可能這麼作
問題在於給予檢舉人如此大的權力是可能妨礙到他人發言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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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理性^^
所以說言論自由就是這麼回事,他是一把雙面刃。
主張言論自由的人應該要能容許各種言論,但不該接受實質的發言權剝奪。
※ 編輯: hermis (114.34.53.98), 10/02/2017 12: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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