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支持黎明卿做法的人願意當他的實驗品嗎?已回收
※ 引述《ilovekurumi (褲落魔法使)》之銘言:
: 前面我的文章有人不知是模糊焦點
: 還是真的理解不能
: 我直接用簡單的問題來引出我的看法吧?
(文長恕刪)
: 你們覺得合理且願意嗎?
: 發覺有地方表達錯,更正
這就是你想法不周全的地方了。
首先,你覺得人命是等價的嗎?
就像比較利益法則裡面拿來舉例的律師和小秘書一樣,
律師的打字速度就算是小秘書的十倍,
他也不會自己打字,
因為他的時間值得拿來作更多的事情。
不過,
這就先不討論了,
因為說不定你的價值觀就是這麼,嗯,
注重程序正義。
但這樣也好像也不合邏輯。
說難聽點,
今天你的思考不只不完備,
而且設定又充滿針對性。
(如果你不接受自己被OO那你就該接受XX)
如果每個人制定政策都用你這種說法去否定,
那公行和福利都可以直接關門大吉了,
因為不會有人願意為了別人犧牲,對嗎?
「如果甲甲得愛滋病,他的醫療費用都要你全盤負擔,請問你還支持健保嗎?」
「你不贊成在偏遠地區也建設捷運嗎?不贊成的話請搬到偏遠地區去定居吧?」
你的問題其實長得是這個模樣的。
騙是一回事(所以不騙你就什麼都說好嗎?不是吧),但你的偏激又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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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在於原PO用爛問題把討論打到很低階的層次了
※ 編輯: D600dust (1.171.215.234), 10/02/2017 0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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