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支持黎明卿做法的人願意當他的實驗品嗎?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一世六百塵)時間6年前 (2017/10/02 00:14), 6年前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 引述《ilovekurumi (褲落魔法使)》之銘言: : 前面我的文章有人不知是模糊焦點 : 還是真的理解不能 : 我直接用簡單的問題來引出我的看法吧? (文長恕刪) : 你們覺得合理且願意嗎? : 發覺有地方表達錯,更正 這就是你想法不周全的地方了。 首先,你覺得人命是等價的嗎? 就像比較利益法則裡面拿來舉例的律師和小秘書一樣, 律師的打字速度就算是小秘書的十倍, 他也不會自己打字, 因為他的時間值得拿來作更多的事情。 不過, 這就先不討論了, 因為說不定你的價值觀就是這麼,嗯, 注重程序正義。 但這樣也好像也不合邏輯。 說難聽點, 今天你的思考不只不完備, 而且設定又充滿針對性。 (如果你不接受自己被OO那你就該接受XX) 如果每個人制定政策都用你這種說法去否定, 那公行和福利都可以直接關門大吉了, 因為不會有人願意為了別人犧牲,對嗎? 「如果甲甲得愛滋病,他的醫療費用都要你全盤負擔,請問你還支持健保嗎?」 「你不贊成在偏遠地區也建設捷運嗎?不贊成的話請搬到偏遠地區去定居吧?」 你的問題其實長得是這個模樣的。 騙是一回事(所以不騙你就什麼都說好嗎?不是吧),但你的偏激又是一回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215.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06874441.A.E97.html

10/02 00:18, 6年前 , 1F
犧牲要有限度好嗎
10/02 00:18, 1F

10/02 00:19, 6年前 , 2F
而且犧牲的目的主要還是黎明個人私慾
10/02 00:19, 2F
主要在於原PO用爛問題把討論打到很低階的層次了 ※ 編輯: D600dust (1.171.215.234), 10/02/2017 00:32:14

10/02 00:40, 6年前 , 3F
就萬用大絕阿,有效但廉價的論述
10/02 00:40, 3F

10/02 00:43, 6年前 , 4F
"投票給德國總理的人都願意讓難民住在你家隔壁嗎"
10/02 00:43, 4F
文章代碼(AID): #1PqHH9wN (C_Cha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7 篇):
文章代碼(AID): #1PqHH9wN (C_Chat)